中矿联地勘协会

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讨论会在北京怀柔举行


(地勘行业各工业部门局长参加)




   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讨论会于2003年9月19日在北京怀柔中国冶勘培训中心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会长邢新田,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局长闫学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张世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局长李海廷,中国建筑材料地质调查中心主任李建伦,中国有色地调中心副主任朱世戎,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陈跃辉,武警黄金指挥部副处长雷世斌,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办公室主任金双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李季三,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连卫,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秘书长宋雄。

  

   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高度重视修法工作的开展,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讨论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函"(国土资厅函[2003]262号)

  
  


  会议认为,地勘协会各会员单位在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中,按照《矿产资源法》,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对于现行《矿产资源法》适应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有着切身的体会。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有责任和义务收集会员单位对修改矿法的意见,并归纳整理,向有关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反映。


  会议还就原工业部门留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落实国办37号文和2号的情况以及企业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原工业部门留中央管理的地勘队伍过去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改革发展的今天仍是我国地勘行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支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地勘力量。因此,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通过协会向政府部门反映被留下由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