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4年8月17日报导,"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国家地质勘查投入出现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省级地勘局队伍基地建设明年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续建项目;投资项目仍集中会审。2005年取消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数,大地调四项计划继续抓紧"。这一消息报导后,引起了全国地勘单位的密切关注,对"取消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数"表示疑虑。对此问题,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专门咨询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数"和国办发(1999)37号文件所指出的"原地质矿产部和各工业部门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预算基数",不是一回事。国家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费预算基数仍按国办发(1999)37号,(2001)2号和(2003)76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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