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召开交由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深化改革座谈会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秘书处
2004年09月4日

  2004年四月末日,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在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会议室,召开了交由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深化改革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国土资源部规化司胡德斌处长,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阎学义局长,中国材料科工集团党委书记于世良,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常务副局长徐水师,有色金属地质调查中心主任孙肇均,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局长李德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常务副局长韩豫川,中国矿业联合会地勘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益康出席会议,特邀中国国土资源报地质勘查导报总编刘承国,中国矿业报社社长王家华出席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还有金双明、李季三、徐宏伟,连卫,以及秘书处全体人员。

  会议由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会长邢新田主持并讲话,汇报了当前在国土资源部宏观调控管理下地勘工作改革形势,介绍了“三北”地区地勘局长会议情况等。座谈会发言和讨论极其热烈,对当前地勘单位贯彻国办发出6号文件,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等进行了充分地讨论。

  最后会长邢新田同志做总结,提出五点意见:

  1、对交由中央管理地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目前的情况是有关文件看不到,相关会议不能参加,国家政策落实不了,这种情况急待改变。

  2、原工业部门管理地勘单位交由中央管理是国办[2001]2号文决定的,是国家地勘队伍主要组成部份。目前,如何发挥这支队伍在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急待研究。

  3、国家在组建公益性地质队伍时,按照国阅(1990)121号纪要,国办发[1999]37号文,国办发[2000]2号文、以及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件精神,应当包括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

  4、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既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属地化地勘单位的优惠政策,也享受不到中央相关政策,造成交由中央管理地勘队伍的不稳。

  5、国家在组建公益性地质队伍、研究加强地质工作规定和制定地质工作规划时,应当充分征求留中央管理地勘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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