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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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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日至14日,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与河南省地矿局共同举办。国土资源部及河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中南地区六省(区)地勘(矿)局长和有关人员。应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中矿联地勘协会的负责同志,甘肃等七个省地勘(矿)局的局长和有关同志,《地质勘查导报》、《中国矿业报》报社领导,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有色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郑州综合矿产研究所、省核工业地矿局等领导。与会人员共计72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孟洲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致欢迎词。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强地质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就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二、会议认为,各省(区)地勘单位根据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的要求,坚持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加强地质勘查找矿工作,把尽快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作为中心任务,把精兵强将用到这一主战场上来,提交了一大批新发现矿产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二是积极探索融入地方经济的有效切合点,组织实施了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水工环地质
、旅游地质、地热能利用等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综合服务。三是大力发展地勘经济,不断调整地勘队伍结构,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地勘单位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地勘工作新体制。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为才能有位”。地勘单位只有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不断增强地质工作的综合服务功能,多找矿、找大矿,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自身价值,才能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同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四、会议强调,2007年是贯彻落实《决定》各项配套措施的关键之年。代表们一致建议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国务院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政策,特别是事关地勘队伍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应进行专门调研,把握实情,推动各省(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促进地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河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