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通报》分析之浅见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会长   邢新田

2008610

由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和中国国土资源经研院共同编制的2007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简称《通报》),为分析问题,把握全局,指导地质勘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作用甚大。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特征的要求,必须按照共同的市场运行规则,加强中央政府部门对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培育和规范全国统一的地质勘查市场,促进国家地质勘查业有序发展。第一位的是情况清,要做到胸中有“数”,特别是在国有地勘单位大部分实行了属地管理,部分交由中央管理;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地勘单位异军突起;地勘投资已呈现多元化趋势,社会资金正在发挥主导作用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注意基本数量统计,主要百分比,把握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线,要懂得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因此,要注意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分析。

本人通过阅读2007年度《通报》,经过分析认为应注重和把握如下几个问题,愿与有关人士商榷,并以之浅见抛砖引玉。

一、要注重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能动作用,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

1、要注重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能动作用

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自1999年始由国家统揽地质工作转向公益性、商业性分开运行,商业性地质工作由市场调节,拉开了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新序幕。近几年来,全国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方面认真加强国有地质勘查队伍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发挥地质勘查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另一方面努力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其他地勘单位发展,使其成为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很有生命力的一支新秀。2007年度《通报》充分说明了这一生动事实。

2007年度《通报》显示,全国从事非油气地质勘查单位职工总人数112.2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3.08万人。从在职职工的单位性质构成看,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27.34万人,占43.34%;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6.12万人,占9.70%;科研院所2.38万人,占3.78%;其他地勘单位27.24万人,占43.18%。(见图1)由此可以看出,在现有地勘队伍中,其他地勘单位的在职职工与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已基本相当。但问题并没有完结,请看如下数据显示,其他地勘单位在职职工是以矿产开发业为主,地质勘查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14.39%,而矿产开发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30.51%,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是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53.71%,而矿产开发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3.03%;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59.48%,而矿产开发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1.14%。相比之下说明,其他地勘单位主要从事矿山地质,为自身矿业发展寻找后备矿产地,有很好的发展后劲;国有地勘单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担着提供资源、环境、工程等多重保障重任,主业仍然是地质勘查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因此,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分类指导,注重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能动作用,按照市场机制,从矿业权交易、或评估入股和自行开发上,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1.全国非油气各类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在职职工图解

2、充分调动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

充分调动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勘查工作必然要求;是提高地质勘查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地质勘查业的核心保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实施《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的首要举措。

2007年度《通报》显示,2007年末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技术人员共有14.40万人。这显然与加强我国1260万平方公里的陆海国土范围内地质勘查工作,与中国地质工作“走出去”、实行跨国经营战略,与充分发挥地质勘查服务于资源、环境和工程等多重保障作用,是很不相适应的。从各类经济主体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数量分析,国有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11.52万人(属地9.27,中央2.25)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80%,科研院所从事地质勘查技术人员0.42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3%,,其他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2.49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17%。(见图2

2 全国非油气各类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人数图解

由上分析看来,当前地质勘查技术人才缺乏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地质勘查工作是综合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勘查工程、实验测试等理论与技术探索性很强和实践性很强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是多学科的综合和多工种的集成。要培养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地质勘查技术人才,则需十年窗下,因此,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既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和积极发展地质教育,加强地质人才开发,又必须从战术上十分珍惜现有地勘队伍,充分发挥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正如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意味深长指出的,地勘队伍框架要留住,这个留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留住,而是要将地勘行业的资源整合起来,在推动地勘队伍自身改革的同时,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持“三光荣”传统。按照徐部长的要求,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充分发挥以全新机制新生的地勘单位重要作用,另方面又要十分关心和支持占有全国80%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国有地勘单位,充分发挥其中坚力量,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因为他们不仅积累了五十多年来野外工作和室内研究的经验、地质勘查工作管理经验和海量可开发的地质资料,而且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将理论技术、实践经验和奉献精神融为一体,是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的宝贵财富和稀缺资源。为充分调动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一是现有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应以《规划》提出的全国地质勘查工作目标、总体布局、五个统筹、七大重点工作等,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多重任务和历史使命,分年度实施、在政府协调、引导与调控和市场拉动下,做大做强地质勘查业,将《规划》由蓝图变为现实;二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应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工作体制,建立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分开运行、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新机制,有效激励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释放聪明才智;三是全社会应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强化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杰出人才,增强服务能力,全面调动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要注重强化贯彻《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加强中央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规范地质勘查作业市场准入

1.强化贯彻《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重要意义

地质勘查行业是特定行业,地质勘查作业市场需要特殊准入,《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具体规定,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提交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由此看来,强化贯彻《条例》,对依法严格地质勘查工作作业市场准入,规范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加强地质勘查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提高地质勘查工作质量和效益,关系甚大。

2.《通报》显示的资质登记情况分析

《通报》显示的资质登记情况是贯彻《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客观反映,2007年末全国拥有资质单位1961个,其中:取得1项以上甲级资质的单位853个,占43.50%;取得1项以上乙级资质的单位382个,占19.48%;取得1项以上丙级资质的单位726个,占37.02%。正是由于全国拥有1961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地勘单位依法准入了地质勘查作业市场,付出了辛勤和智慧,促进了当前地质勘查工作强劲发展,有效发挥了地质勘查工作的多重保障功能。这一点,应是首先肯定的,这是事物的一个方面。

事物的另一方面是,根据《通报》显示的数据,对目前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拥有情况的分析,明显凸现出三个主要问题,正在影响着地质勘查作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这一点,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各类地勘单位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不均衡。2007年全国拥有资质单位1961个,按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14.40万人计算,平均73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其中: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属地管理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1097个(属地:876个,中央:221个),占拥有资质单位总数的55.9%,平均105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科研院所36个,占拥

有资质单位总数的1.84%,平均116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其他地勘单位828个,占拥有资质单位总数42.2%,平均30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这一对比分析,明显显示出各类地质勘查单位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是不均衡的。(见图3

3 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数量图解

二是各地区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也不均衡。全国超过100个的资质单位仅有5个省、区:分别是河北(125)、广东(124)、内蒙古(107)、黑龙江(102)、新疆(101)等;拥有6080个之间的资质单位有6个省:分别是吉林(78)、云南(75)、河南(75)、四川(72)、辽宁(67)、安徽(63);多数省、区、市拥有资质单位低于60个,其中有矿业大省,也有市政建设大省,分别是:江西(57)、江苏(56)、贵州(54)、广西(46)、福建(46)、湖北(45)、甘肃(35)、浙江(34)、青海(26)、宁夏(23)、海南(23)、重庆(21)、西藏(21)、上海(13)、天津(13)等15个省(市、区)。这一数据对比,明显显示出各省(市、区)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也是不均衡的,有的是很不均衡的。(见图4

4  全国各省市区拥有非油气地质勘查资质数量图解

    三是拥有中、低级资质等级单位实际操作时有违规行为。在1961个资质证书中,共核定13个勘查专业资质类别的甲、乙、丙级资质5758个。其中:甲级资质1646个,占28.59%;乙级资质1788个,占31.05%;丙级资质2324个,占40.36%。由此看来,拥有乙、丙级资质比例高为71.41%,是属于正常现象,但时有拥有中、低级资质单位从事高资质的勘查活动的现象,又缺乏必要和严格监督的措施,使拥有中、低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在实际勘查作业中,出现违规行为。 

3、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由于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在地勘单位之间不均衡,很容易发生技术人员少的单位,超能力从事地质勘查作业,影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而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但资质少,又难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由于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在各地区之间不均衡,各地区地勘队伍难以适应全面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由于中、低资质单位较多,对其勘查作业范围不明确,监管不力,就会产生诚信缺失现象,乃至直接影响地质工作质量与效益。上述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办法》是部委规范性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实行的是注册登记,没有行政许可的强制力;将注册登记权限基本下放到各省、市、区,影响中央政府部门监管力,因此,各地掌握地质勘查注册登记标准尺度不一、管理不严、宏观调控不力。以国务院令刚刚颁布的《条例》,是根据《办法》的实践总结与认识深化和地质勘查强劲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的。目前应从抓住主要问题出发,强化《条例》贯彻实施,加强中央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主要是切实行使中央政府部门对高级地质勘查资质集中受理和统一审批的权力;切实加强中央政府部门对地质勘查资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发挥中央政府部门宏观指导作用,使各类地质勘查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加强监管工作,进行分散、有序的地质勘查活动。要在中央政府部门统一指导下,充分发挥《条例》的重要作用,努力建立地质勘查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调动各自的积极性,促进地质勘查业和谐、科学发展。

  三、要注重加强激励地质勘查的外在制度和环境建设,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是一个涵有其内在性和外在性的系统工程,现有地勘队伍是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特定工作主体,发挥其重要作用,并主动处理好与外在性的关系,争取政府部门和勘查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支持是首要的,这是加强地质勘查业内在性的问题,但外在性的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注重加强能激励地质勘查的外在制度和环境建设, 为加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以持续激励现有地勘队伍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体现自身价值,提高勘查效果。这一方面需要建立服务型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要完善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中央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全社会都要关心地质勘查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创造条件。共同维护地质勘查市场依法准入、公平竞争与规范交易的规则,全力支持各类地勘单位在《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的指导下,统一、有序地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国有地勘单位由于过去体制上的问题,困难更多,问题更大的现实,首先需要国有地勘单位进一步树立危机感和紧迫感,自身加倍努力,同时,更需要政府和全社会高度关注,努力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通报》以客观数据集中显示了国有地勘单位如下三个主要问题:

1、《通报》具体显示了国有地勘队伍老化

《通报》显示,2007年度全国从事非油气地质勘查职工人数112.2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3.08万人,离退休人员49.12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10.78。属地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56.4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7.34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43.30%,离退休人员29.13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11.07;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10.7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12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9.70%,离退休人员4.59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10.75(可能不准);科研院所职工总数为3.4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38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3.78%,离退休人员1.09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10.46;其他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41.5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7.24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43.18%,离退休人员14.31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10.53。这一数据对比有力说明国有地勘队伍老化、离退休人员比例很高,比其他地勘单位高出一倍之多。(见图5

5  全国非油气各类地勘队伍简要状况图解

2、《通报》明显显示了国有地勘单位资本匮乏、负债高

《通报》显示,2007年度全国地勘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是:总资产3826.46亿元,总负债1363.97亿元,资产负债比为10.36。其中:属地管理地勘单位总资产708.26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18.51%,总负债381.83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27.99%,资产负债比10.54;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总资产155.97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4.08%,总负债69.4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5.09%,资产负债比10.45;科研院所总资产177.55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4.64%,总负债66.43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4.87%,资产负债比10.37;其他地勘单位总资产2784.68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72.77%,总负债846.22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62.05%,资产负债比10.30。这一数据说明国有地勘单位资产总额仅占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资产总额的22.59%18.51%+4.08%),而负债总额占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负债总额的33.08%27.99%+5.09%);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864.23亿元(708.26+155.97),是其它地勘单位总资产的31%,而总负债率则是其它地勘单位的1.73倍(0.52/0.3)。这充分说明国有地勘单位资本匮乏,缺乏发展后劲。(见图6

6 全国非油气各类地勘单位总资产、总负债图解

3、《通报》充分显示了国有地勘单位收入含金量低

《通报》显示,按产业统计, 2007年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实现的总收入1303.87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332.52亿元,占25.51%,矿业权转让收入22.63亿元,占1.74%,矿业开发收入364.73亿元,占27.97%。属地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605.3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的46.43%,其中:地勘业收入243.5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40.24%(其中,地勘费占53.47%,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9.06%),矿业权转让收入10.74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77%,矿业开发收入41.6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6.88%;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104.32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8.0%,其中:地勘业收入59.7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57.24%(其中,地勘费占41.50%,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1.24%),矿业权转让收入3.91亿元,占自身总收入3.74%,矿业开发收入1.4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42%;科研院所总收入28.76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2.21%,其中:地勘业收入5.1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7.73%(其中,地勘费占52.08%,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1.89%),矿业权转让收入0.05亿元,占自身总收入0.17%,矿业开发收入0.07亿元,占自身总收入0.24%;其他地勘单位总收入565.3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43.36%,其中:地勘业收入24.15亿元,占自身总收入4.27%(其中,地勘费占12.45%,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76.94%),矿业权转让收入7.93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40%,矿业开发收入321.5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56.87%。(见图7)这一数据分析说明国有地勘单位2007年总收入里以人头费和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主;而其他地勘单位总收入是以矿业开发收入为主。国有地勘单位总收入含金量低和发展中的困难就不言而喻了。

4、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促进上述主要问题加快解决

通过上述对各类地勘单位的队伍情况、产业结构和总收入构成的数据分析,进一步说明由于几十年的事业管理体制,国有地勘单位队伍老化、资本匮乏、负债额高、发展后劲不足,因此,在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中,在自身创造条件,加快改革发展进程的同时,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以利于加强资本积累,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办发【199937号文件、【20012号文件、【200376号文件和国办发【20064号文件以及各省(市、区)政府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优惠政策,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国有地勘单位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但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建议由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督促落实,转化问题,为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7  全国非油气各类地勘单位总收入结构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