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联发[2007]66

关于印发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及有关会议文件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

    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于20071217日在北京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和有关会议文件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1、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李元讲话;

2、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3、中国矿业联合会2007年主要工作和2008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4、中国矿业联合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5、中国矿业联合会增补调整常务理事和主席团主席的议案;

6、中国矿业联合会人事调整的议案;

7、中国矿业联合会管理制度的议案;

8、中国矿业联合会改革发展的意见

92008年轮值主席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名誉会长、总顾问

中国矿业联合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5印制

附件1

 

在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  李元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在年前百忙中来出席会议,这是对中矿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会长工作的支持。这次会议,虽然只有一天,但安排的很紧凑,办了几件事,开得很好。崔德文副会长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了今年的主要工作和明年的工作要点;会议还审议了“中矿联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按章程规定请大家审议的几个规章制度和几个议案。大家对中矿联的工作和今后的改革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汲取。现在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今后一切工作的指针,内涵丰富,意义重大,要继续深入学习。在今年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主题定为“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得到曾培炎副总理的肯定,徐绍史部长做了全面阐述,这是十七大精神在矿业发展中落实的具体要求。在不久前召开的四届理事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和代表中国矿联在矿业大会的发言中,我讲了五点措施:第一,积极推动科技兴矿、科学管理与技术进步,动员会员企业加大勘查投入力度,加快探采结合,力争在实现找矿突破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第二,号召矿业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推动矿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平。第三,积极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使矿业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同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第四,加大宣传力度,办好所属专业媒体,协助政府贯彻矿业政策和矿业法规,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传播和谐矿业文化。第五,促进矿业企业更好地遵守矿产资源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实现有序、科学、安全的矿业生产。

希望大家都高高举起“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的旗帜,使我们的会员单位都能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楷模。

二、中矿联的工作与发展要上新台阶,使行业协会作用更为突出。中矿联成立至今已走过17年历程,可以说已成长、壮大起来,已发展成熟起来,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下,中矿联的改革发展要更上一个台阶,特别要在如何突出行业协会作用上多下功夫。为此,要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为契机,按照党的十七大对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制订中矿联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具体实施计划与措施。要把握住大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使行业协会的作用更加突出,使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中矿联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创服务的品牌产品。国务院36号文提出:“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切实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这是今后行业协会必然面临的改革发展问题,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制度、财务等等方面加以改革,以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此,中矿联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要坚持服务宗旨不动摇,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建言献策,当好参谋,真正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另一方面,一定要把服务重点转向广大会员企业,维护矿业企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的形势变化和企业需求,集中精力搞好服务,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创服务的品牌产品。如已经进行的政策调研和形势分析等,使中矿联的服务成为政府依靠满意,会员信赖欢迎的一流的服务。

最近,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中矿联总部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并从机构改革和制度建设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出现了新的气象,今天的会议上大家对此给予了肯定,也提出了许多意见和期望。我们一定会再节再励,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开创中国矿业联合会工作的新局面,推进绿色矿业的发展。

谢谢大家!

 

附件2

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于20071217日在北京召开。应到常务理事153人,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及代表共计115人,符合章程规定人数,形成的决议有效。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矿联会长李元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李元会长要求中矿联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中矿联的工作与发展要上新台阶,使行业协会作用更为突出;中矿联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创造出服务的品牌产品(全文另发)。会议分别由曾绍金常务副会长、崔德文专职副会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崔德文专职副会长代表四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向大会做的《中国矿业联合会2007年主要工作和2008年工作要点》的报告;王燕国、王宝才、王家华副会长分别作了有关议案的说明。

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和代表对《中国矿业联合会2007年主要工作和2008年工作要点》报告和所提议案进行了讨论,对中矿联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报告表示赞同,并对明年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对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后印发。

经过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的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作出以下决议:

一、 同意《中国矿业联合会2007年主要工作和2008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二、同意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三、同意关于增补和调整主席团主席、常务理事成员的议案

四、同意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人事调整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管理制度的议案。

 

附件3

 

中国矿业联合会2007

主要工作及2008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中国矿业联合会专职副会长  崔德文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位常务理事、各位代表:

大家好!受李元会长的委托,我代表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办公会向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7年主要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按照徐绍史部长“在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第一期集中研讨班”上的讲话和李元副部长“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联系实际、查找问题、提出对策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中矿联于1119日召开总部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学习动员与安排,随后安排两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讨论、联系实际、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推进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思想统—到十七大精神,特别是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并以此为指导,联系中矿联实际,分折形势,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而使全体员工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与任务;通过结合实际进行初步整改,增强了凝聚力,增强了建设和谐矿联、做好服务、发展矿联的决心和信心。

2、查找问题,积极整改。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结合中矿联实际,总部全体员工着手做了以下四件事:

一是畅所欲言,从中矿联的发展方向与职责定位、机构改革与合理设置、制度建设与民主管理、员工培训与人才使用、职工工资与生活福利、民主建设与和谐矿联等方面,查找了目前中矿联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并提出了许多非常好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

二是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在总部全体员工中,开展了全员述职和全员考评,并评选出了本年度优秀和先进工作者。起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增进和谐、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是根据大家查找出的问题和建议,首先从机构调整开始进行整改,遵循“精简机构、明确职责、一人多岗、发挥专长”,以及“既要有分工、又要充分发挥整体协调作用”的原则,对中矿联总部现有机构进行了调整和重组,并理顺和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对各部门主任一职实行公开竞聘、群众选评、领导审定和群众认可。并将按部门职能进行人员配置,定员定岗,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工作才能和积极性与创造性。

四是抓制度建设。对中矿联总部的主要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并重新制订了一些必要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民主管理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以推进中矿联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为行业发展当好参谋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和会员单位的要求,组织了相应调研工作,取得了一批调研成果,先后提交了多篇专题调研报告和有关材料。

1、向国务院参事室提交了《铀矿资源“走出去”战略基本构架及政策建议》报告。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资源性产品进出口关税意见的函》。为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开发司、人教司、地勘司提交了《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研究》报告;《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报告;《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十一五”规划》矿产开发总量控制部分初稿;《矿业权理论与管理制度研究》报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培训教材》;《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培训教材》和《矿山地质工作现状与发展情况书面调查》报告。提交了中国钨业协会委托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对钨行业的影响》报告。

2、地勘分会根据中矿联和部地勘司的安排,开展了各省、市、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政策措施和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提交了专题研究成果报告;向国土资源部“基金办”提交了《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办会宗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1、通过召开“四届理事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暨秘书长联席会议”、“四届二次理事通讯会议”、“2007年中矿联会员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主席团主席、各兄弟协会及企业、会员代表对我国矿业改革发展和中矿联总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并在逐项进行研究和落实。

2、受国土资源部人教司、地勘司委托,完成了“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奖活动。

3、地勘分会连续举办了三期地质队(院、所、公司)技术负责人固体矿产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高级培训班。并与中国矿业报共同成功举办了学习贯彻《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第二届全国百家地质队经验交流会。

4中国矿业报社发挥舆论监督服务作用,关注矿山企事业单位的权益,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或报道基层情况,促进了天津物资集团拖欠同煤集团近2亿煤款长达10年之久问题的解决;促进了陕西省地勘单位改革出现偏差问题的解决;帮助山东莱州一特大金矿矿权设置难题解决等。

5中矿联咨询中心积极主动抓好为行业服务,共为会员单位评审各类储量报告49份,严把质量关,得到各方好评。

6中矿联总部和天然矿泉水委员会等部门为发展地域经济服务,认真开展名牌矿城评审及命名工作。先后评定授予广东连州市为“中国碳酸钙之城”;辽宁岫岩市为“中国玉都”;河南叶县为“中国岩盐之都”;吉林安图县为“中国矿泉水之乡”;重庆市巴南区为“中国温泉之乡”;评选出了四川蓝剑、云南“石林天外天”、西藏5100TM冰川矿泉水、四川“峨眉山温泉”、辽宁弓长岭八宝琉璃井、武汉智慧泉等6个水源地为“中国优质矿泉水源”。

7、中矿联地热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推进“中国温泉之乡”的命名活动,年内对重庆巴南、河北霸州、河北固安、江苏东海完成了专家评审与命名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中国温泉之乡》发展与建设经验交流会,以推动温泉之乡稳步、健康、高品质的发展。

8、地热专业委员会协助国土资源部(环境司)组织召开了“全国浅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经验交流会”。参会人数近400人,对全国浅层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9地质与矿山装备分会举办了“新形势下的地质与矿山装备技术及应用论坛”;同时与中国地调局、上海市科协、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共同在上海主办了“第二届中国国际地质技术装备展览会暨论坛”。

10、中矿联总部组织召开了“第八届全国矿业城市(白山)发展论坛”、“2007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其中循环经济论坛发表了《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攀枝花宣言》,引起了社会关注。

()开展多种形式对外交流活动,扩大了国际影响

1今年内,中矿联共组织658人次出国考察活动,涉及南非、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及香港地区。其中较重要的有:由五矿、金川、神华、首钢矿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赴南非考察活动;中国矿业代表团参加的加拿大PDAC会议;墨西哥杜兰戈第一届国际矿业论坛及实地矿业考察活动。

2、中矿联领导赴香港参加了“2007中国国际有色金属国际研讨会”;赴菲律宾参加了“第七届亚太矿业会议”;参加多伦多证券所“中国矿业”研讨交流活动等。

3中矿联领导在国内分别会见了来华访问的秘鲁、南非、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代表团参加了“尼泊尔水电、矿业项目研讨会”、“第二届中国-西班牙工商峰会”、 “秘鲁贸易和投资机遇研讨会”以及“中越企业论坛”等外事活动。

4中矿联选矿专业委员会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国际矿物加工大会(IMPC)理事会”,会议听取了第24 IMPC 中国组委会对24届会议的筹备工作汇报;同期还举办了 2007 国际矿物加工中国论坛”,共同就矿物加工领域的节能、二氧化碳减排、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及一系列关键性和前沿性矿物加工技术进行了研讨,受到国内外高度重视与好评。

5、在今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期间,我会再次与中银国际合作举办了“中国矿业投融资高层论坛”;与澳大利亚驻华使馆联合举办了“中澳矿业研讨会”;与澳大利亚北部省签署了“合作协议”;会领导与南非矿能部代表团举行了会谈,就加强实质性矿业合作问题交流换了意见。

()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积极扩大社会影响

1中国矿业报完成了由国土资源部、全国危机矿山办公室交办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典型的调研和专报”专题工作,并推出了12个彩版的长篇报告文学《历史在含情注视—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大扫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肯定;按照部表彰节约资源先进矿山典型的安排,及时跟进,推出了“节约资源先进矿山典型”系列报道,受到基层矿山和国土资源部门的欢迎。

2中国矿业杂志认真完成了《中国矿业》杂志出版发行,质量不断提高,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与欢迎;同时还完成了《中国矿业年鉴(2006)》编辑出版工作。

3、《中国矿业网》今年做到了保持中文版日更新信息量不少于200条,英文版每日更新量不少于30条;每日网上访问人数达1万人次以上,被访问页面达10多万;新开通了《矿业论坛》、《矿业博客》等栏目受到欢迎。

4中矿联开展了“2006年中国矿业十大新闻”评选工作。完成了由朱训会长主编的《中国矿业史》中“现代煤炭产业史”的撰稿工作。完成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文件及规范解读》一书编辑工作。完成了《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2006)论文集》编辑出版工作。

5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并播出了《生命之泉》五集电视科普宣传片;产业文化交流中心策划的《中国矿业20076集电视系列片,也即将完成拍摄工作。

6、中矿联办公室共编写上报国土资源部政务信息53期,其中7期被“部内要情”采用,2期上报国办;共编辑工作动态19期。及时向主席团主席和有关部门领导通报了矿联工作情况。

()加强会员信息化管理和分支机构组织建设

1、会员部加紧核对会员登记资料,进行会员单位电子文档建设,已基本完成了会员单位的资料录入,为《中矿联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会员信息管理打下了基础。

2、按照工作需要,经民政部批准,年内成立了“中矿联地质与矿山装备分会”;“ 中矿联矿业国际促进工作委员会”已经民政部批准;目前,“中矿联核地矿专业委员会”、正在报民政部审批之中。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深感中矿联在贯彻主席团会议决定和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请各位常务理事提出批评意见。

 

二、2008年工作要点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2008年将是中矿联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力求更大发展的一年。现将2008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十七大报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新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的回答了我国在新时期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什么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任务和新要求,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一年里,中矿联将继续深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并结合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密切联系中矿联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在今年机构调整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更加改革开放,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据新时期、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中矿联工作方向、定位和工作重心,制订出长远发展目标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与具体实施措施,推进矿联工作全面开展。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行业协会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今后中矿联的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注重服务效果,突出中矿联在推进矿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加强实施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宣传和推进绿色矿业与社会和谐,按照部领导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的要求,切实做好为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的各种服务工作。同时,结合围绕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规范市场、社区发展等,不断提高矿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国土资源部建部十周年,中矿联将重点围绕我国矿业改革开放30年来的大发展和巨大成就,举办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如:举办《改革开放30年——矿业发展成就展》;在中国矿业报和矿业网站举办特别专题报道;组织策划拍摄以矿业改革开放成就为主题内容的《中国矿业2008》专题电视系列片等。

(三)坚持服务宗旨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中矿联将始终坚持服务宗旨不动摇,把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拓展服务职能,明确服务方向,落实服务措施,把承担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认真为企业、为政府、为矿业发展做好服务。

1、改变以往依赖政府、寄希望于政府赋予我会某些职能的做法,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和自律基本职能,认真研究矿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主动参与协助政府工作,如在国土资源部出台涉及矿业发展政策措施前,主动协助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和会员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又如主动参与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修改,参与矿业政策的研究、制定,为部的重点工作当好参谋。

2、继续加强调查研究,2008年将配合部有关司局继续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研究”、“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究”、“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研究”、“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政策研究”、“矿损土地复垦利益再分配政策案例研究”;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开展“我国尾矿废石资源化对策研究”、“鄂尔多斯市资源新区发展规划研究”;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我国小型矿山结构调整和发展研究”、“矿业权理论与管理制度研究”,和继续就有关“危机矿山”、“矿山用地”等问题进行专题项目调研工作。此外,中矿联地勘分会将组织进行“我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并围绕地质工作“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转变地质工作发展方式,提高质量和效益”的课题研究。

3、根据李元会长在四届理事会主席团三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中矿联将切实把服务重心转向广大会员企业,维护矿业企业和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扩展对矿山企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加大服务力度和提高服务效果,推进矿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2008年,准备组织几个调研组,继续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企业了解基层和矿山企业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呼声和要求。根据当前矿业开发中,在探矿和采探矿权交易、矿业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矿用土地政策和矿损土地复垦后的权益及处置、尾矿资源回收和废弃物再利用的权益、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性调研或协助矿山企业解决存在的个案问题。

5、根据矿山企业需要,协助矿山企业进行专题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其中包括政策个案、技术培训、生产技术攻关、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方面的专题项目,并充分发挥中矿联专家人才优势,协助矿山企业组织专题项目的具体实施,为企业发展服务。同时,通过具体实践,也不断充实和完善中矿联专家人才库建设。

6、将尽快完成中国企业走出去相关机构的设置,协助政府做好中国企业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享受政府扶持待遇资质的审查和管理工作,为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四)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中矿联将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08年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1、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章程规定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2、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严格基层支部定期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3、对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制订出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真正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特别是要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部门主任竞聘上岗,员工双向选择上岗;实行全员年终考评,优胜汰劣;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具体要求,针对中矿联在这方面的不足,将取各种措施,建立民主管理渠道,扩大会员和员工民主,保证会员和员工真正当家作主,以民主制度的充分贯彻执行,来保障内部规范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推进中矿联的发展。

5、针对中矿联经济管理工作的需要,将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财务计划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工作;坚持集中理财、分级负责、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管理民主化原则,在矿联内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杜绝一切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审批和支出。同时,创新财务管理手段,配合部里做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6、加强会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会员信息管理网络体系,争取在短期内实施网上发展会员与会员管理;同时,收取会费,将不再通过电话等催缴办法,而改由企业会员定期自动缴纳。

7、加强与其他矿业行业协会的沟通与联系,对共同关注的问题,联合开展一些专题调查研究工作,以及进行其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8、理顺我会总部与所属机构关系,建立畅通的联系与管理渠道,加强合作,共谋发展。

()开展名牌矿城评审和开好品牌会议

在中矿联总部机构调整设置的基础上,理顺部门职能,对名牌矿城和品牌会议,设定部门和专人管理,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名牌矿城和品牌会议工作有效正常开展。

1、名牌矿城的评审和命名工作,已在全国矿业城市和矿业企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矿城的命名有力地推进了矿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深受欢迎。2008年将继续认真做好“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钨都”、“中国硅藻土之都”等多家矿城的申报、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命名、发牌等工作。

2、积极主动做好“2008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各种工作;继续组织和召开“2008年矿产资源及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讨会”、“2008年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品牌会议,并为2009年第九届矿业城市发展论坛”的召开做好准备工作;支持各专业委员会举办好各种交流会、研讨会、展览会等。

() 有效地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

外事无小事,我会外事工作将根据国家和部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外事工作将立足于促进我国矿业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立足于矿业企业发展的需求,认真做好服务。

1、围绕会员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做好服务。如为会员提供国外矿产资源情况,介绍资源所在国矿业有关政策,联络国外矿业公司等;为企业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做好为会员单位、矿业企业参与国外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国际市场开拓和国际投融资咨询服务工作等。

2、认真组团参加第76届加拿大PDAC大会,以及做好其他组团和对外交流活动工作。

3、与中国工程院等单位共同主办好在我国召开的“第24届国际矿物加工大会”(IMPC)

4、实施好与澳大利亚北部省的合作项目工作。

5、充分管理和发挥好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

() 加强宣传、信息服务和培训工作

1、继续办好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中国矿业年鉴、中国矿业网站,以及各分支机构的专业网站和信息物,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根据企业的需要,为矿山企业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如掌握国内外矿业发展动态,进一步通过报刊和网站,收集和发布矿业信息,为企业提供免费信息服务。

3、加强矿业网站建设,特别是英语网站建设,使其成为我国矿业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国内有影响的信息媒体,为会员单位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资源、市场、技术、装备、工艺、产品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4、组织和开展好“2007年中国矿业十大新闻”评选和宣传报道工作;以及中国矿业十佳矿山(油田)企业表彰工作。

5、围绕国家有关矿业政策和国土资源部工作与重大活动,主动争取负责承办各种培训班或讲座;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办各种类型的政策培训班、新技术培训讲座,如举办“矿业循环经济的相关技术和政策研讨班”;地勘分会将举办“地质勘查一线技术人员的应用技术培训班”等。

()加强职工素质教育,提高服务工作能力

加强职工素质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服务工作能力,是做好服务工作的保证。这将作为我会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必须下决心坚持下去,持之以恒,并按制订的计划与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1、以制度形式规定每月定期举办政策法规、矿业形势和专业技术培训讲座,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重视组织职工,尤其是年青职工参加专题调研、到基层参观学习与考察、参加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给他们创造更多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

以上报告,请各位常务理事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附件4

 

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机构设置的议案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服务职能,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中矿联机构设置如下:

一、总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部)

主要负责政务、事务、文件、会议运作、人事管理以及牵头编发《中国矿业信息》工作。

(二)财务部

主要负责日常报销、收费纳税和财务预、决算工作。

(三)会员部

主要负责会员单位、矿业行业协会、省级矿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分支机构的日常联系工作。

(四)国际部

主要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调研部

主要负责矿业行业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共性问题和专项调研工作。

(六)产业发展部

主要负责会员单位发展战略、政策咨询和专项调研工作。

(七)宣传培训部

主要负责矿业新闻发布及矿业企业宣传推广工作。

(八)绿色矿业办公室

主要负责构建绿色矿业,节能减排、尾矿利用、废石利用等矿业领域循环经济交流与推广工作。

(九)信息中心(中国矿业网)

主要负责矿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中国矿业网》日常维护工作。

二、分支机构

(一)中国矿业联合会选矿委员会

挂靠北京矿冶研究总院(199110月成立)

(二)中国矿业联合会小型矿山专业委员会

机构在总部(199210月成立)

(三)中国矿业联合会矿产资源委员会

挂靠部信息中心(1993310日成立)

(四)中国矿业联合会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

机构在总部(19931017日成立)

(五)中国矿业联合会矿业经济委员会

挂靠中国国土经济研究院(1995112日成立)

(六)中国矿业联合会地热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

挂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9954月成立)

(七)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

挂靠中国冶金地质总局(20001117日批准)

(八)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护保与治理工作委员会

机构在总部(2002115日批准)

(九)中国矿业联合会矿业城市工作委员会

挂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3910日批准)

(十)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与矿山装备分会

挂靠中国地质装备集团公司(2006410日成立)

(十一)中国矿业联合会民营矿业分会

机构在总部(20061120日民政部批准。四届三次主席团会议决定保留机构,暂不开展活动)

(十二)中国矿业联合会矿业国际促进工作委员会

机构在总部(200711月民政部批准)

(十三)中国矿业联合会核地矿专业委员会

挂靠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正在报批中)

(十四)中国贸促会矿业行业分会(中国贸促会矿业行业商会)(机构在总部,2002720日成立)

三、所属单位

(一)中国矿业报(主管主办)

(二)中国矿业杂志(主管主办)

(三)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

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规定,请予审议

                            四届六次会长办公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5

 

中国矿业联合会增补调整

常务理事和主席团主席的议案

 

各位常务理事:

200511月中矿联换届以来,第四届理事会会员单位因领导班子调整等原因,主席团主席、常务理事成员有所变化,现报告如下:

一、  主席团成员变更情况:

(一)增补下列主席团主席

路东尚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变更下列主席团主席

1、张万青变更为王建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2、牟书令变更为王志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高级副总裁)

3、彭建勋变更为刘随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4、于世良变更为胡勤(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公司 董事长)

5、何昌明变更为李贻煌(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总经理)

6、张友宝变更为李阳通(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7、杨长恒变更为沈鹤庭(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董事、总经理)

二、常务理事单位变更情况:

(一)增补下列常务理事:

1、王荣泽(榆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刘自俭(宁夏煤田地质局 局长)

3、王宏前(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4、冯锐(加拿大希尔威金属矿业公司 董事长)

5、李朝阳(四川正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下列常务理事变更:

1、于英太变更为苏俊(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 总经理)

2、黄伟变更为董志华(中国盐业协会 理事长)

3、王永安变更为张怀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厅长)

4、宋光齐变更为王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副厅长)

5、张宝山变更为刘泽民(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总经理)

6、柴金旺变更为薛忠祥(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分厂  副矿长)

7、牛建国变更为贾银松(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 副局长)

8、吕文元变更为张永涛(中国黄金协会 副会长)

9、杜运斌变更为王德林(中核集团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10、许崇信变更为王明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三)下列常务理事单位申请调整为理事单位:

1、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理事 刘升友 地质探矿中心主任)

2、中国盐业总公司(理事 茆庆国 总经理)

(四)下列单位申请不再担任常务理事:

1、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规定,请予审议

 

                     

四届三次主席团会议

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6

 

中国矿业联合会人事调整的议案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王燕国同志本人要求,经中矿联第六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王燕国同志不再担任中矿联秘书长职务。曾绍金同志代理秘书长。

 

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规定,请予审议

 

                              

 

 

                            四届六次会长办公会

                         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7

 

中国矿业联合会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常务理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国矿业联合会事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为矿业企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矿业行业发展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律法规和《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中矿联总部起草了以下主要管理制度:

1、《中矿联工作制度》

2、《中矿联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3、《中矿联财务管理制度》

4、《中矿联会员管理制度》

5、《中矿联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制度》

 

按照《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规定,请予审议

 

四届六次会长办公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工作制度》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国矿业联合会各项事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社团法律法规和《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中矿联实际,起草了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强调本会办会理念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办会和民主协商的工作方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保证公正履行职能,规范组织管理。

本制度共四章36条,主要有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内容。

 

 

中国矿业联合会工作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履行职能,规范组织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中国矿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和维护"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强化服务理念,加强精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原则,本会依次设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经常性机构会长办公会,办事机构为总部。

第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制订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时,由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会会议通过,经国土资源部同意,报民政部批准。但延期召开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六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有,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有关议案;审查和决定中国矿业联合会的重大工作计划;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主席团主席、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决定授予名誉会长,聘请顾问等。

第七条 理事会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有,审议并决定中国矿业联合会的重要工作;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增补常务理事、主席团主席、聘请顾问;审议并决定本会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条 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职副会长、矿业行业协会负责人、有代表性的矿业企业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等,主席团成员统称主席。

第十一条     主席团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主席团行使的主要职权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向常务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

第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是本会经常性机构,在常务理事会、主席团会议闭会期间领导中矿联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决定重大活动事项;领导实施年度工作计划;领导中矿联总部、直属单位、分支机构日常工作等。

第十三条     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中矿联总部为办事机构,在常务副会长领导下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席团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负责组织、运作、协调和落实日常工作。主要职权有,研究和决定有关日常工作事项;协调组织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等。 

第十五条     总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情况需增减有关机构,由会长办公会通过报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设立相应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其增设和撤消由会长办公会通过报经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     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办会和民主协商的工作方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实行层级负责制。

第十八条     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会议决策制度。本会每届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决策,事先征求各方面意见,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十九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相关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会办事机构在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时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经会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成员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会长由理事会提出人选,通过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可通过选举、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财务资产、会员管理、对外交流、公文会议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各项事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07年12月17日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会长办公会议会负责解释。 

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说明

 

为使中国矿业联合会的人事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中矿联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进一步深化中国矿业联合会总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的年龄及知识结构。

本制度共八章四十四条,包括职工聘用、劳动合同、岗位管理、考勤管理、工资福利、奖惩办法等。

 

 

中国矿业联合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中国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矿联)的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社会化、中矿联的劳动人事制度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按照《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号文),结合中矿联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劳动人事管理的重要任务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和使用人才,应作到用人所长和人事相宜,充分利用各种激励手段,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职员的能力。

第三条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部门、岗位和人员编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并建立、健全、完善聘用合同制度。

第四条   人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防止产生用人上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矿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针对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中矿联实际,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而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六条   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的年龄及知识结构。

第七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成立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劳动合同,确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具体规定由会长办公会批准制定。

第八条  除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外的全体工作人员一律试行聘用制。

(一)秘书长岗位,可通过选举、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

(二)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制。根据部室工作职能,经报名、述职、职工测评等程序后,根据中矿联章程规定,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

(三)各部室、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实行双向选择。

(四)新进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部门提出,提报中矿联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九条 中矿联与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参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聘用合同由中矿联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确立人事关系。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期限、岗位职责、岗位纪律、工资待遇、合同变更和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均参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中矿联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解聘、辞聘均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中矿联的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中矿联应当保障受聘人员的工作条件,享受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应当享受的待遇。

 

第四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七条 中矿联总部机构设置应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中矿联总部机构负责人的任用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九条 部室负责人的聘任期一般为3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考核择优聘任,未再受聘者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待遇。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的岗位,采取双向选择、择优任用。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调出或辞职,办公室(人事部)提出意见,报中矿联会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单位借出或借入工作人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中矿联会领导审核批准,并由双方单位协商一致后办理借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确须延期的,应得到中矿联和社保中心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延期。

第二十四条  正式专职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按照《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由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指定的有人事代理权的机构代理。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中矿联劳动纪律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

第二十六条 考勤是职工考核、计发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考勤管理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 除法定假日外,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二十八条 采取逐级负责的管理制,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中矿联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出差,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三十条  职工病假、事假、出差、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按有关规定逐级请假(须书面假条)。

第三十一条  年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三十二条  中矿联正式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执行相应的岗位职级工资标准。

第三十三条  聘用职工的工资按双方所签合同执行。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等因素协商确定,福利待遇与正式专职工作人员相同。

第三十四条 中矿联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三十五条 中矿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职称评定。

第三十六条 中矿联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在严格的年度考核基础上,进行正常晋升职务工资。

第三十七条  辞职、辞退、解聘或终止聘用人员从批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并停止享受一切待遇。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为提高职工出勤率,中矿联总部设出勤奖,工作人员非因公缺勤(包括迟到早退折合的事假)要扣出勤奖。

第三十九条 中矿联总部设年终奖,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可获得相应年终奖。

第四十条 中矿联总部每年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职工中选拔数名职工给予提前晋档奖励。

第四十一条 工作人员违反中矿联规章制度,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处分,也可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违规者给中矿联造成的损失要适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的工作人员依法处理,被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20071217日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会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关于《中国矿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加强行业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矿联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对中矿联总部、所属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分机机构和实体机构)及设在中矿联的机构的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民主理财、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中矿联章程规定,并结合中矿联实际,起草了中矿联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共九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现金和银行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与审计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等。

 

中国矿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保障中国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矿联)各项事业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中矿联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矿联总部、所属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及设在中矿联的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民主理财、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 中矿联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并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各单位任用的财会人员遵循岗位制原则,执行回避制度,对在岗财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和交流。

 

第二章  预决算管理

第五条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每年四季度,中矿联总部,各直属单位、各分支机构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

第六条 中矿联财务部对各单位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编制中矿联年度预算,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根据批准预算组织实施。预算额度调整由会长办公会批准。

第七条 每年末统一进行年度决算,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决算草案经会长办公会审批后报国土资源部和本会理事会。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八条 总部各部门应根据职能和业务性质,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中矿联章程规定,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合理组织收入。

第九条 凡以中矿联名义组织的收入一律汇至中矿联统一帐户,按照预算由总部财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条 总部和分支机构按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企业进行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