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切实把握好地勘协会的工作方向。 □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提出的积极拓展行业协会职能,切实提升地勘协会的服务能力。 □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有关改革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地勘协会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有关规范发展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的要求,从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目前工作的实践出发,提出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简称《若干意见》)。地勘协会于6月13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若干意见》,获得了如下三点共识:
共同认为,《若干意见》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对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有关要求为指导,肯定了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的政策咨询、行业自律、行业发展、维护公共权益等方面重要作用;尖锐指出了存在的不健全、不配套、不完善、不合理、不突出、不规范等“六不”突出问题;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积极拓展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等五大方面作出了18条纲领性的规定,这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必将起到“纲举目张”的重要推动作用。
共同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党和国家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信号,是全国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指路明灯,是规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共同认为,中国矿联地勘协会(简称:地勘协会),在中国矿联领导下,在会长、副会长、理事与会员单位支持下,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紧密结合地勘协会的工作实际,推进自身的改革发展,自觉规范和完善地勘协会工作,是当前地勘协会的重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切实把握好地勘协会的工作方向
把握地勘协会工作方向是规范地勘协会工作的首要问题,是地勘协会生命之源和健康发展之基。关于行业协会的工作方向问题《若干意见》讲得非常清楚。“总体要求”第一条指出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按照市场化,而不是行政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工作,这是国际上行业协会的共性。地勘协会同我国其他行业协会一样,也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规范自身工作,这是因为地勘协会是地质工作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大转变的产物,是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地质勘查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勘协会来自于地质勘查市场,因此,必须回归地质勘查市场,服务于地质勘查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自身职能,推进行业自律,提高工作素质,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能力,为规范地质勘查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服务。在服务于地质勘查市场中,既要防止行政化的倾向,也要防止利益驱动化的倾向,自身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而是服务于地勘勘查市场,提高效率,降低会员单位交易的成本的非营利组织,这是地勘协会不同于政府、不同于地勘企事业单位的价值所在,这一点是必须要把握的。
把握协会工作方向还有另一个方面,即必须注意“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这是中国行业协会不同于某些国家行业协会的个性,因为中国的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其他市场经济的产物。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事物的共性是寓于个性之中,而市场经济的这个共性也是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这些个性之中。这两种市场经济具有许多共同点,也有重大原则区别。我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国家较多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其基本框架是由一个基石和包括以间接调控为主、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在内的五个支柱构成的。中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就必须服从这一特性,这正如《若干意见》指出的“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是借鉴有益的做法而不是照抄、照搬境外行业协会的经验;《若干意见》还指出,“在对外交往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政治纪律,行业协会也必须遵守这一政治纪律。因此,中国行业协会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局,切实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而绝不能本末倒置,地勘协会必须牢牢把握好这一点。
《若干意见》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政府及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地勘协会是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矿联领导下,按照国土资源部领导的意图,以国有地勘单位为主体,由地勘单位和相关组织自主组建和发展起来的。地勘协会要充分运用这一有利条件,向政府积极如实地反映地勘单位和地勘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府指导和支持下开展协会工作;地勘协会是以国有地勘单位为创始会员、为主体、覆盖全国、全国唯一的地质勘查行业组织,国有地勘单位是全国地勘队伍的主要载体,而这支地勘队伍是有五十多年战斗历程,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在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征程中,仍然承担着不可取代的重要历史使命,正如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近期指出的“地勘队伍改革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调动这支队伍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地勘协会服务于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必须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有力支持下进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简称《决定》)进一步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地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加强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地勘协会必须以《决定》为指导,开展其为地质勘查事业发展的服务工作;国土资源部根据《决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文)(简称《通知》),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等对地质勘查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服务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与要求,地勘协会也必须在政府指导下,协助政府认真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工作。
地勘协会工作离不开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但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这和按照市场化的方向,维护地勘单位合法权益和服务于地勘行业发展是统一的。国家的地质勘查事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现有地勘队伍的作用,这是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的;国家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几个文件都明确指出,中央和省一级都必须毫不动摇地保留一支精干的地质勘查力量;徐绍史部长近日指出,“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由此看来发展我国地质勘查市场,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加强地质勘查工作,都必须对这支有光荣历史传统的地质队伍负责,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有利于调动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希望他们在重点成矿区带,创造出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这正是地勘协会服务工作的基点,但需要强调的是服从政府主导,并非行政化,地勘协会的工作是非行政化的,因此,地勘协会一定要从中国行业协会与国际上行业协会的共性及其个性出发,在中国矿联领导下,紧密结合地勘协会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界定自身职能,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工作行为,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在加强地质工作中独特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提出的积极拓展行业协会职能,切实提升地勘协会的服务能力
《若干意见》对积极拓展行业协会职能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和“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大方面的职能,从而进一步确立了行业协会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使其有事、有为、有位。地勘协会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四大功能其内涵和有机联系,从行业协会的共性出发,把“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即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服务,作为四大职能的主线,以此支配和影响着其他职能的发挥,地勘协会要认真坚持这一点,并以维权、服务之职能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行使“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职能,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地勘协会将大有作为。结合地勘协会六年多的工作实践,其职能可完善并细化为:
1、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深入开展地勘行业调查研究,特别是在国家出台涉及地勘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主动听取地勘单位的意见,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积极参与相关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准入条件、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提出有利于地质勘查事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议,维护地勘单位的合法权益。
2、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引导会员和理事单位服从国家地质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国家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地质工作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和工程基础等多功能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
3、根据政府授权和地勘行业的需求,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工作,帮助会员单位提高素质、提升地质科技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4、地勘协会根据授权做好地勘行业某项内容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努力掌握国内外地勘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和发布相关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办好《地勘协会会刊》和“中国勘查”网站,并努力协助办好《中国矿业报》和《地质勘查导报》,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和矿业权流转、地质勘查市场交易双方的媒介服务等。
5、认真完成会员、理事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并积极争取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6、全方位的构建地质勘查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是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地勘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组织地勘单位加强地质工作的经验交流会、改革发展研讨会、国家重大地质工作政策解析会,推进全国地勘行业间的交流,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地勘行业间的交流,为国家地勘行业发展服务。
7、积极联系国外有关地质勘查行业组织和有关地质勘查与开发企业,推进国内外地质勘查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好境外地质勘查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潜力和境外地质项目操作程序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国内地勘单位开拓国外市场的联合行动,推进地勘行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构建加强境外地质勘查工作的公共服务平台。
8、在中国矿联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围绕规范地质勘查市场秩序,努力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地勘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地勘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地勘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地质勘查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9、完成政府和中国矿联交办的有关事项,为政府决策服务。
三、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有关改革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地勘协会自身建设
《若干意见》根据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完善过程中,不同于政府、不同于企业,具有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和不可取代的独特作用,明确指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并对其体制机制改革、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由此看出,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依靠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又要依靠国家、社会和市场的共同努力,地勘协会更是如此。因此地勘协会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不等不靠,提高其主动性,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规范和完善自己,推进地勘协会的改革发展。
加强地勘协会的自身建设,就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统一思想,把地勘协会服务人员的认识统一到《若干意见》上来。要界定好自身职能,选准定位,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处理好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关系、与中国矿联的关系、与国有地勘单位的关系、与非国有地勘单位和相关组织会员的关系、与会长单位的关系,努力争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地勘行业、地质勘查市场和社会等对地勘协会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把握好地勘协会工作方向,并为地勘协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更有力的为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服务。
加强地勘协会自身建设,就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以适应拓展四大方面的服务职能为中心,提高协会工作素质,增强和提升服务能力,更好的履行“三个服务”。在服务工作中,以《若干意见》为指导,联系地勘协会六年的工作实践,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把为会员、理事单位服务和为政府决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会员、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服从于国家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把抓住地勘行业重大共性问题开展服务和为会员、理事单位交办的具体事项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而且在服务工作中,特别要加强诚信建设,要把诚信和质量放在第一位,以自身工作获取政府、行业和社会的认可和好评,提高地勘协会品牌效应,努力把地勘协会建设成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定点服务单位和信得过单位,以提高地勘协会社会公信力。
加强地勘协会自身建设,就要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地勘协会的工作实际,从自身入手,注重完善地勘协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和工作纪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地勘协会的建设,就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抓住《决定》及《通知》赋予地质勘查行业协会作用的机遇,充分发挥地勘协会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坚持事在人为,做到四个积极争取,即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若干意见》授权或委托有更多的而且是相对固定的工作,交给地勘协会做,并加强其指导;积极争取中国矿联对地勘协会有力领导和全力支持,建议凡是服务于地质勘查行业的事项,尽可交给地勘协会做,并加强其领导;积极争取会员、理事单位交办更多的服务工作,并加强其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对地勘协会必要的资金支持等,为地勘协会拓展服务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认真学习《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工作
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地勘协会要不等不靠,要按照《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工作。
1.积极参与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组织的以检查《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为主题的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调研工作。
今年来地勘协会承担了部地勘司委托的多项调研工作,这已成为地勘协会自成立以来,服务于行业管理的一个新亮点。主要承担了对部分地勘单位2005年和2006年完成地勘经济总量对比调研;对近三年来部分地勘单位境外地质勘查与开发情况调研;对中央地勘资金管理与运作意见和建议的调研;对河南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分别呈报了“调研报告”和有关资料。近日参与部地勘司统一组织的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表和典型实地调研等方式,分别参加了江苏省和浙江省等两省国土资源厅、属地管理的地勘局和重点地质队的调研的外业工作,现已进入了整理资料,总结经验,理出问题,典型剖析等室内工作阶段。调研不是目的,调查如同“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主要通过调研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听取意见,提出建议。以此,参与草拟好调研报告,总结经验,反映地勘单位的建议和呼声,为国土资源部检查《决定》贯彻情况,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提供客观的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2.在部地勘司的指导下,与中国矿业报社联合举办好第二届全国百家地质队(院、所)贯彻《决定》经验交流会,在总结2006年第一届全国百家地质队(院、所)贯彻《决定》经验交流会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第二届会议的效果和影响,主要是参加人数更多些;内容更丰富些,既有经验交流,又有问题研讨;还要坚持内外结合,既有室内座谈,又有室外考察。要做好准备,加强组织,采取会上会下互动,努力提高会议效果,并在会后,由地勘协会编辑会刊专刊,供千家基层地勘单位学习交流,以发扬广大会议成果。
3.全面完成部地勘司委托的对全国地质队(院、所、公司)技术负责人固体矿产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轮训工作,已于今年3月份于广西南宁举办了有近300人参加的第一期培训工作。现已做好准备,于7月初在黑龙江哈尔滨举办有200多人报名的第二期培训班。还要做好准备,举办好第三期、第四期培训班。要不断总结经验,听取意见,努力提高培训效果,第二期比第一期在培训时间、内容上都有所改进。根据有关地勘单位物化探技术人员的要求,在中国矿联领导下,拟准备在第四季度举办一期全国物化探技术负责人培训班,主要请全国知名专家讲授当前国际物化探技术现状及走向、电法技术、磁法技术、矿区化探技术等。预计全年培训总人次将达到800-1000人,这将成为地勘协会今年工作的又一个新亮点。
4.在地勘司的指导下,拟与《地质勘查导报》、《中国地质学会探矿工程学术委员会》联合组织全国基层地勘单位“十五”以来探矿工程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
5.做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交办的中央财政关于对地质勘查等十大类别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资料的收取、检查、整理、造册、编辑、评审结果汇总和评审资料入库管理等服务工作。该工作已连续六年,累计评审服务项目达8572项。因纪律严明、工作到位、准确无误,已成为“定点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组织、瞄准要求、保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准,为政府决策服务。
6.做好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中国矿联秘书局分别交办参与的《国有大中型金属矿山体制、机制、运作模式的研究》、《地勘单位智力投入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地质勘查循环指标体系的研究》等软课题的研究工作。
7.为地勘单位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下半年拟办两件事,一是努力争取在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的指导下,举办一期境外矿产勘查培训班,主要请知名专家讲授有关国家的政治环境、矿产资源潜力分析、矿业法等法律法规、境外项目运作程序案例分析等。二是充分发挥中国矿联驻加拿大办事处的作用,与其联合共同组织有关地勘单位参加明年PDAC大会中国专场,构建“走出去”和“引进来”公共服务平台。
8.进一步办好《中国勘查网》和《地勘协会会刊》,提高质量,为会员和理事单位提供更多的矿产勘查与开发信息。
9.在中国矿联领导下,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和中国矿联的有关指示,认真做好地勘协会的换届工作,使换届后地勘协会更具有活力和生气,更有力地推进地勘协会的改革发展。
10.作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中国矿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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