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矿业联合会:
现将中国矿联地勘协会落实中国矿联领导《关于征求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意见和建议的函》的批示意见,收集和归纳的对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意见与建议,以及所做的工作一并呈上,供参考。 (一)
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会3月26日收到中国矿联领导批示意见,当时主要领导正在南宁组织全国第一期基层地勘单位技术负责人固体矿产勘查理论与技术方法高级培训班。3月30日回京后,阅研了中国矿联领导批示,深感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为提高反馈意见与建议的质量,特及时做了如下工作,故延至今日呈报。
1、
地勘协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矿联领导的批示意见、国土资厅发[2007]39号文件的精神、《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42号)(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2006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41号)(简称:立项指南)。领会《暂行办法》和《立项指南》的基本精神,促使协会工作人员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以对中国矿联领导批示负责、对中央地勘基金运作效果负责、对维护地勘单位合法权益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2、
经调查了解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已直接报国土资源部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简称:筹备办公室)。地勘协会不宜重复征求意见,为此,地勘协会本次主要征求了属地管理地勘单位和有关矿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3月30日应急向地勘协会15个属地管理的副会长和理事单位印发了《关于听取对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意见与建议的通知》(中矿联地勘发[2007]2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将相关意见与建议于4月4日前电传到地勘协会秘书处,以便汇总上报。
3、
对收到的地质勘查与开发单位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斟酌推敲,汇集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 三点共识
1、
共同认为设立中央地勘基金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的重要内容,是国家为“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的重大举措,因此中央地勘基金在起步阶段,把握好基金投入方向,提高运行效果对落实《决定》,在重点成矿区带上,创造出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是至关重要的。共同提出了事关基金运作效果的五个关键问题,即:基金投入的定位问题、基金运作的指导思想问题、调动基金实施工作主体的积极性问题、基金投入的方向问题、基金项目的分级管理问题等。
2、 共同认为筹备办公室就建立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这既是筹备办公室负责、务实、民主作风的重要体现,又一定能通过对基金项目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基金运作效果产生重要作用。
3、 共同认为筹备办公室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听取地勘单位的意见与建议,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希望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充分反映基金实施工作主体,即地勘单位的意见与呼声,共同和谐地把中央地勘基金运作好,解放和发展地质生产力。 (三)
五点意见和建议
1、 把握好基金投入的定位
基金应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在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也可视为是准公益性地质工作,以降低矿产勘查的前期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拉动商业性地质工作,实际上也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地质工作的宏观调控。
2、
把握好基金运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基金运作的目的是要出成果、找到矿,从而使基金能“周转”起来,因此,应尊重地质工作的客观规律,切实防止将基金作为一种盈利的工具。要运用基金激活矿产开发的原动机,即矿产勘查。要把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重点环节放在矿产资源开采阶段,而不是在勘查阶段。
3、 基金运作一定要有利于调动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
《决定》出台的重要目的是“有利于调动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地质工作者的智力投入,特别是在风险勘查阶段,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为维护地勘单位的合法权益,在项目成果收益分享上,应充分考虑地勘单位技术、智力投入应得的分额,要切实防止仅按实物工作量给予地质勘查者“打工”的本钱,不能分享勘查成果权益。倘如,地质工作者的技术与智力劳动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不能调动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对基金项目的积极性,基金项目既出不了成果,更谈不上“周转”,就会失去拉动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功能,这一点是万万不可大意的。
因此建议无论是基金全额投资的项目,还是合作投资的地勘项目,在取得地勘成果 后,应从矿业权出让收入中,根据矿种不同、找矿风险不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同,先将15—30%收益留给承担基金项目的地勘单位,然后再按中央与地方,或按投资比例分成。 建议根据矿种、风险、收益高低、制定已登记区块基金全额投资的勘查项目、未登记区块基金全额投资的勘查项目、 已登记区块合作投资勘查项目、未登记区块合作投资勘查项目的地勘单位智力投入参与成果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 4、
关于投入方向的问题。
建议一定要按照《决定》要求,坚持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带的前期勘查的走向,在投入方向上,建议把握如下几点:一要侧重中国中东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传统成矿带和主要矿区的深部和周边矿产资源勘查,其见效快,潜力大;二要强化地质工作程度比较低的西部地区,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三是兼顾支撑地区经济建设的找矿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相对较小的支柱性矿种;四是建议安排境外有矿业权的风险勘查试点项目,特别要注重占领周边国家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市场。
5、 关于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问题。
建议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的宏观调控和领导下加强三级管理,一是筹备办公室的项目决策、跟踪监督、成果验收和收益分配等宏观管理;二是属地管理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的全过程的项目实施的中观管理;三是项目承担单位的现场的微观管理。在三级管理中,特别要注重发挥属地管理的省地勘局和中央管理地勘总局(局、中心)的作用,这些单位有着多年的管理经验,对项目实施管理是轻车熟路、举重若轻,不宜另起炉灶。而政府部门主要是按照政、事、企分开的原则,加强对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的宏观调控,行政监督和规划管理。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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