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对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
意见与建议的通知
有关副会长、理事单位:
根据我会3月26日收到的中国矿业联合会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征求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意见的建议的函》的要求,经研究,请贵单位依据国土资厅发[2007]39号文件及所附的调研题纲(见附件),将相关意见与建议于4月4日前电传到我协会秘书处(传真:84515477,84515313),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关于开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调查研究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39号)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