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对中央地勘基金运行机制

意见与建议的通知

 

有关副会长、理事单位:

根据我会326日收到的中国矿业联合会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征求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意见的建议的函》的要求,经研究,请贵单位依据国土资厅发[2007]39号文件及所附的调研题纲(见附件),将相关意见与建议于44日前电传到我协会秘书处(传真:8451547784515313),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关于开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调查研究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39号)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20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