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文件

 

中矿联地勘发[2008]19

 

关于召开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会长(扩大)会议

座谈贯彻《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和研讨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会长、各副会长和有关理事单位:

200833,温家宝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公布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将于200871起施行,是地勘行业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法律保障、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国土资源部党组批准的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关于“组织中矿联地勘协会召开会员单位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听取对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的要求,以及部地勘司领导关于委托地勘协会组织会员研讨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示精神,经部地勘司提议,定于517在京召开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会长(扩大)会议,主题是:学习贯彻《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审定和发布《全国地质勘查单位诚信自律倡议书》研讨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座谈贯彻《条例》。

1.     请部地勘司负责同志解读《条例》。(《条例》及《国务院法制

办负责人就《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已刊登在地勘协会21期会刊;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刘连和司长和法规司王守智司长在线访谈见《中国地勘网》)

2.     代表座谈贯彻《条例》。参考题目为:(1)《条例》产生的背

景及其重要意义;(2)贯彻实施《条例》,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及准备工作的方法步骤;(3)对申请相应资质单位主要条件的理解和认识;(4)根据《条例》与以往规定的差异,结合实际分析《条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5)为保证《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提出对不同地质勘查类别和资质等级应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的具体条件;(6)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地勘单位必须按照新的资质分类分级标准,重新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本单位的基本做法和打算;(7)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提出制定配套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8)把握好申请相应资质审查与决定程序的建议;(9)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法律责任、法律约束和行业自律的主要措施;(10)《条例》于71日起实施,作为地勘单位下一步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讨论通过《全国地质勘查单位诚信自律倡议书》。(《倡议书》已刊登在地勘协会21期会刊

(三)座谈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建设。参考题目为:

1.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归属与管理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 公益性地质工作基础和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制约因素;

3. 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投入在地质勘查投入中所占比例;公益性地质工作对商业性矿产勘查拉动作用的状况;

4. 在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

5. 对增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6. 按照《条例》要求,本单位急需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的种类和数量;

7. 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任务;

8. 所在省(市、区)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意见和想法;

9. 公益性地质工作运行机制;

10. 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如何互动和协调。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国土资源部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地调局的领导或代表;

 (二)中国矿联领导;

 (三)会长、副会长单位及有关理事单位的领导或代表(1-2名);

 (四)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地质勘查导报、中煤地质报的领导,以及在京律师事务所会员代表(各1名)。

三、相关事项

 (一)本次会议是列入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方案的一次重要会议,因时间紧,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安排,按照会议提出的参考题目,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重点的选择其中的题目,或自定题目,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开展研讨,形成有份量的座谈材料,供政府参考。

 (二)上述参会单位请务必安排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请准备座谈文字材料一式5份,于会前交地勘协会秘书处。

 (三)请与会人员填好回执,于515前传真给地勘协会,京外需要住宿的代表,请写明时间及房间数,以便统一安排。

会期一天。京外与会代表可根据自身情况预定返程机(车)票。

四、会议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于517上午9点在北京实华饭店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

饭店地址:北三环三元西桥三元大厦北侧300米。

联系电话:01084515479   

传真:01084515477(自动传真)

联系人:陈琪花 13718211297        李银海 13641263063

 

附:参会人员回执

 

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

00八年五月八日

 

抄报:国土资源部部领导、地勘司

中国矿业联合会

 

 

 

 

附件:

地勘协会会长(扩大)会议回执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