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文件
中国矿联地勘发(2007)57号
关于组织汇编地方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
和对地勘单位扶持优惠政策的函
各 地 矿 局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6国发4号文件发布以来,各省、市、自治区纷纷制定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并且按照《决定》精神和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地勘单位发展的优惠政策。为了互相学习,增进交流,推动各地勘行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地勘协会一届六次理事会上部分理事单位的建议,我们将汇总编辑地方政府制定出台的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对地勘单位扶持优惠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请各地勘单位12月末之前将所在省(市、区)制定出台的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及相关扶持政策传寄地勘协会,以便尽早汇总编印,相互学习借鉴。还有什么困难与问题需要地勘协会向上报告的请予以说明。谢谢合作!
收件单位: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甲16号
邮 编:100028
传 真:010-84515477
联
系 人:柳旭东 电话:010-84515478 手机:13910011036
李银海 电话:010-84515479 手机:13641263063
陈琪花 电话:010-84515479 手机:13718211297
陈劲力 电话:010-84515479 手机:13910037885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附:各省(市、区)对地勘单位扶持优惠政策项目调查表
抄报:中国矿业联合会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
附:
各省(市、区)政府贯彻《决定》出台的实施意见和
对地勘单位优惠政策的调研提纲
一、
省(市、区)政府有无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
扶持的优惠政策:
1、
省(市、区)政府是否建立地勘基金?每年额度 亿元?
2、
是否明确地勘单位参与矿权转让收益分成?中央、地方政府、地勘单位分成比例?
3、
在矿权登记和转让方面对国有地勘单位有何优惠政策?
4、
在土地划拨、使用、变性方面有何优惠政策规定?
5、
当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地勘单位是否按事业单位加入?具体情况如何?
6、
当地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是否建立?地勘单位是否按事业单位加入?
7、
地勘单位住房欠帐的解决措施?
8、
基地改造和配套设施的改进措施?
9、
对于远离县级以上城市的基地搬迁有无扶持政策?
10、 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落实情况?
11、 近年的调资是否按事业单位百分之百兑现?
12、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