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七大刚刚落下帷幕,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就及时召开一届六次理事会,共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这个会开得及时。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调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司局对这次会议极为重视,中国矿联的有关负责同志、各理事单位也对本次会议高度关注,有43名局级领导参加会议,表明这次会议主题好。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把握新形势对地勘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总动员。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是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纲领性文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勘行业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在学习懂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把握新形势对地勘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对地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都为我们充分发挥地质工作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工程基础和开源节流等多功能作用指明了方向,拓宽了视野,明确了任务。我们学习十七大精神,就要结合实际,把新形势对我们的新要求弄清楚、把握好,才能贯彻好、落实好。
二、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促进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地勘行业要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把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结合起来,要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落实《决定》为主线、以再创地质工作新的辉煌为目标,促进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传达了总理的批示,印发了汪民同志的讲话和一些典型材料,请大家很好地学习。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地勘工作。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之时,也是国家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之日。新形势要求地勘行业从以资源保障为主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和多方位的发展。因此既要大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的能力,还要提高做好灾害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地质工作的能力,提高服务于科学发展的能力,毫不动摇地把地质勘查行业做好、做强、做大。
(二)要充分发挥我国地勘队伍的优势,大力发展矿产勘查开发业。中国作为十几亿人口大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源做支撑。即使是节流,发展绿色矿业,也需要地勘工作的发展。全国地勘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中,充分发挥勇于奉献、吃苦耐劳、善于对付复杂地质条件等优势,大力发展矿产勘查开发业。力争在国内深部、陆地新区、海上和海外找矿上有新突破,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
(三)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着力突破关键技术,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和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当前,要紧密结合进一步落实《决定》的实践,推进地勘行业科技创新。要在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上取得重要成果;要在加强地质人才开发,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和专业精深的地学新人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在强化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建设高素质的地勘队伍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提升地勘协会服务能力
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还明确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对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实质。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有关规范发展行业协会与社会组织的要求,从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目前工作的实践出发,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认清中国行业协会的本质特性,把握好协会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服务于行业发展的工作方向;深刻理解积极拓宽行业协会的职能、坚持履行服务宗旨、推进自律、反映诉求、当好桥梁与纽带;深刻理解推进行业协会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涵,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行为,加强协会的诚信建设。
(二)完善行业协会职能,提升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国家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行业协会要“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对行业协会明确了“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和“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四大职能,地勘协会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准确定位、大胆实践,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准。
(三)继续履行好服务的宗旨,当好桥梁与纽带。中国矿联地勘协会是中国矿联领导下的主要分支机构,也是工作得力的一个分支机构。地勘协会能坚持从中国行业协会的本质特征出发,正确把握协会的工作方向。努力构建多种形式的平台,为地勘单位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服务;及时反映地勘行业的意见与诉求,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和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服务;在部地勘司的指导下,积极协助加强地勘行业管理工作,为国家地勘事业发展服务。今年,尤其应该肯定的是,在地勘司指导下,以固体矿产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为主要内容,培训基层地勘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达800人之多。地勘协会以诚信、务实的工作态度,及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成为为政府有关部门定点服务单位,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地勘单位肯定和地勘行业拥护,在全国地勘行业已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希望地勘协会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在中国矿联领导下,圆满完成地勘协会的换届工作。要加强理事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把握好协会的工作方向,以“三个服务”为宗旨,把中国矿联地勘协会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成为中国矿联的一个重要窗口,共同打创中国矿联的品牌。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值此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举国上下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之际,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召开理事扩大会议,意义深远。受邢新田会长邀请,向会议汇报有关中央地勘基金的筹备和运作情况,既心怀感激又心存忐忑。感激地勘协会给我这样一个宣传中央地勘基金,探讨基金管理和向大家学习的机会;忐忑之情源于我本人水平有限,对地勘基金的认识不到位,基金管理工作尚在摸索之中,在这个时机让我来讲,恐有误导之嫌,不妥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常有人问我,什么是地勘基金?它与证券市场上交易的基金有何不同?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至今尚无权威的解释。从字面上看,中央地勘基金是由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地质勘查的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是这样描述的:“地勘基金是指中央财政在一般预算内安排的着重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前期勘查的专项资金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以折股形式上缴所形成的股权”;若从中央地勘基金的运行机制上看,它又不局限于地质勘查,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基金或周转金。我个人理解,地勘基金实质上是一种机制,是专为地质勘查设计的一种全新的运行机制。它以取得找矿突破、缓解国家资源约束为目标;以体现国家意志,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为己任;要求投资回报,却不追求收益最大化;按市场化运作,又主动承担勘查风险。是一个促进地质勘查投入-产出实现良性循环的新机制。
下面,我就从四个方面介绍一下中央地勘基金及其管理机构。
一、设立中央地勘基金是国务院的英明决策,是国家加强地质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勿庸讳言,我们大家几年前都曾亲历和见证了中国地质勘查行业的低迷和艰难岁月,至今回首,仍历历在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把我们的地勘工作带入了一个新的春天。《决定》的内容十分丰富,而最具实际意义的莫过于决策“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和关心地质勘查工作,家宝总理、培炎副总理曾多次对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06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土资源部时任部长孙文盛汇报后指出:“这几年地质工作有削弱,主要是矿产资源接替工作跟不上,特别是战略性的能源资源短缺”。家宝总理对我们地质工作最大的期望是“在重点成矿区带,创造出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今年8月,家宝总理在听取徐绍史部长汇报时再一次强调:“固体大综矿产、稀缺的有色矿产要下点力量去搞,要部署到勘查开发条件相对较好的靶区,力争早出成效。”总理的几句话,把地质工作的现状概括得十分精到,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央地勘基金的设立是国务院正确应对我国矿产资源形势的英明决策。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耗也随之大幅度增长,资源环境约束相应加剧,特别是石油、煤炭、铁、铜、铝等大宗重要矿产资源的储量增长赶不上产量和需求的增长,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立足国内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成为地质找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国地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方面成矿地质条件比较有利,矿产资源潜力较大,但总体勘查工作程度偏低,勘查投入总体不足;另一方面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不能合理衔接,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较大,影响社会资本进入商业性矿产勘查领域。在当前矿产资源瓶颈约束加剧、商业性勘查市场不够发育的情况下,由国家出资开展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的前期勘查,适当提高工作程度,引导和促进商业性投资成为当务之急。
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曾实行过政府投资或补贴开展矿产勘查的政策。这些国家还对本国公司到海外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活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当前我国矿产勘查资本市场尚不发育、地质工作正处于改革过渡阶段的特殊情况下,国家加大对地质工作的调控力度,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给予适度的财政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基于上述原因,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
按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地勘基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稀缺矿种的高风险勘查。地勘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的矿产前期勘查,对于可以全部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原则上不再投资。地勘基金支持的矿种范围主要是以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带的煤、煤层气、铀、铁、铜、铝、铅、锌、锰、镍、钾盐、金等重点矿种为主,适当兼顾国家急需的其它重要矿产;工作程度原则上控制到普查,需要进行井田划分且构造复杂的煤炭勘查区可以做到详查。
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立项全过程公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各类勘查主体一律平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选项目和勘查单位;采取开放式运作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法人单位根据《立项指南》要求申报项目,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按照合同制管理原则,约定合作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三是强调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这也是设立地勘基金的初衷之一。中央地勘基金投资在国家整个矿产勘查投资领域中毕竟只是一个方面,要加大勘查投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根本的还要依靠勘查市场的繁荣与社会资金的投入。因此,地勘基金通过权威论证立项和开放运作,带动地方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发挥基金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
四是投资要求回报,但不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地质勘查基金是一种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它不同于一般的投资行为,也不同于以往用于资助或补贴国有地勘单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财政拨款地勘费。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应由国家财政出资,而商业性地质工作由社会和企业出资。建立地勘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的前期勘查。作为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衔接,地勘基金承担高风险的矿产前期勘查任务。地勘基金与合作各方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将项目勘查取得的矿业权有偿出让,取得收益后,按照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实现了矿业权的有偿出让和投资各方的收益。通过基金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降低社会资本的风险,拉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机制,实现地勘投入多元化的同时,地勘基金也可以实现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
二、中央地勘基金的有效管理和运行是国家调控矿产资源供求关系的一项重要手段。
矿产品属于资源性产品,矿产资源勘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矿产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从“十五”开始,国家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大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其供给消费,关系着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价格政策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又涉及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中央地勘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无疑影响着矿产资源勘查甚至开发的品种、数量、质量,影响着资源供给和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设立地质勘查基金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在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前期勘查投入的同时,增强对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
中央编办授予基金管理中心的四项主要职责,除承担对国家投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管理职责外,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基金独资项目矿业权登记、研究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等三项职责,都是运用基金投资参与资源调控的具体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基金投资方向上。按照全球资源形势变化趋势不断调整支持的重点,特别注意体现国家的意志,集中力量做好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紧缺、大宗重要矿产的勘查工作;
二是在项目立项实施方面。地勘基金以“自上而下”立项方式为重点,“自下而上”项目为补充,着重安排适宜整装勘查的项目,力求取得有宏观影响的成果;
(所谓“自上而下”立项,是指由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国土资源大调查和其他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进行项目选区论证,提出尚未登记矿业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经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论证确定项目并发布公告,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优选勘查单位;“自下而上”立项,是指矿业权人按照地勘基金年度立项指南的有关要求编写立项报告,经省级管理部门初审后向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后,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立项。)
三是对项目成果的处置。始终把国家经济安全和战略需求放在首位,根据有关规划和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在保证利益相关方权益的前提下,逐步形成国家对重要战略矿种的资源储备,然后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将储备的矿产地有序地投入开发,进而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供求关系和资源性商品价格的调控,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
三、中央地勘基金项目运行机制的设置是实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制度创新。
众所周知,“矿业权”诞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地质工作的“三化”改革,它使得地勘成果商品化成为可能并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得以迅速发展;而时隔二十多年后,中央地勘基金的设立,则让国家财政投资矿产勘查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给中央地勘基金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地勘基金的建立,是国家地质勘查工作体系和财政投入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基金项目运行机制的设置是实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制度创新。
一是投资方式的创新。根据矿产勘查项目的不同情况,地勘基金采取全额投资和合作投资两种投资方式。对于未登记矿业权的空白区勘查,地勘基金原则上采取全额投资的方式投资勘查项目,由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探矿权登记,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确定项目勘查单位。对于已登记矿业权的勘查项目,地勘基金采取合作投资方式投资勘查项目,矿业权人以探矿权作价出资、地勘基金以资金的方式进行合作投资勘查。矿业权人持矿业权与地勘基金合作投资的,按矿业权评估作价额计算投资比例,并允许以货币资金方式追加投资、提高投资比例。对于原矿业权人持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与地勘基金进行合作投资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业权权益进行处置。
二是管理方式的创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管理机构职责分工、项目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成果管理及矿业权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地勘基金勘查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合同约定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地勘基金将建立完善的监理制度,采取委托专业的勘查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勘查工作规范、技术规程等严格实施项目施工监理和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对项目全过程的经费、工期和质量监管,确保勘查基金有效投入和取得成果。
三是成果处置的创新。实行地勘基金退出机制。地勘基金项目完成后,对不能取得矿产资源量、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地勘基金投资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对能取得矿产资源量、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属于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合作投资的项目,地勘基金按照合同约定转让其权益,合作的其他投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即达到预定的前期风险勘查目的后,地勘基金通过出让矿业权或转让权益的方式退出,交由社会资金承接进一步勘查开发工作,在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同时,推动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
四是收益分配的创新。地勘基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分配,将充分兼顾中央、地方、有关合作方及项目勘查单位的利益。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项目,其矿业权出让收入扣除留给项目勘查单位一定比例的收益后,由中央与地方按固定比例分成;合作投资的地勘基金项目,扣除应支付项目勘查单位的收益后,由合作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权益。留给项目勘查单位的收益比例,区别矿种、项目类型等反映找矿难度因素确定,实行找矿智力劳动权益化并且量化,充分体现勘查单位的找矿智力劳动收益。分配比例将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具体办法加以规定。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家出资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其中20% 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国家出资包括中央财政出资、地方财政出资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三种情况。
四、中央地勘基金制度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中央地勘基金及其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制度建设是今后开展工作的前提。去年上半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刚刚颁布,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即着手开展中央地勘基金有关制度的建设工作,并于2006年7月发布《中央地勘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基金运行和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规定中央地勘基金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管理与监督,下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于同年9月成立了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为组长、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为副组长的中央地勘基金领导小组和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筹备工作。
在两部和中央地勘基金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筹备办针对地勘基金刚刚起步、有关基金运行机制急需建立的实际,从今年4月份开始,就地勘基金定位、项目立项、招投标与合同制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项目监理、矿业权评估处置、收益分配等重点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摸清了情况,明确了方向。根据调研工作成果,针对项目组织实施涉及的权益管理、项目监理、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关键问题,研究并代部起草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草案,目前,这些制度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中。近日,我们又策划组织以开展课题研究的形式着手启动有关项目管理、股权管理、资源储备等制度建设前期研究工作。相信这些管理制度出台后,将对地勘基金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
组织实施基金项目是开展中央地勘基金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成立之初,即组织启动并实施了首批基金试点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开放”的原则,在2006年年底前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受理立项申请551项,组织了3次项目评审,通过专家论证、结果公示、预算审核与批复等程序,确定了首批试点项目126项和项目承担单位,安排勘查经费5.7亿元。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项目年度野外验收工作,部分项目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找矿成果。其中,我们按照整装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将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规划区内6个相邻的煤炭项目整合成一个大项目,统一设计、统一部署、统一施工、综合评价,从目前完成的91个钻空、70840米钻探工作量测算,初步控制煤炭资源量近200亿吨;同时,通过综合评价,在其上覆地层中也有重要找矿收获。此外,福建龙门场金银多金属矿、新疆也尔克曼铜矿、青海长山铁多金属矿、辽宁四棵杨树铅锌矿、内蒙嘎仙镍钴铅锌矿等一批金属矿普查项目均发现了厚度较大、品位较高的富矿体,显示了较好的找矿前景;湖南泸溪县磷矿区外围磷矿普查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6年试点项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申报项目范围广。全国各地除北京、上海以外,其他省(区、市)均有申报,反映出社会对基金的关注度较高;二是申报项目矿种基本涵盖了立项指南提出的重点矿种,并相对集中分布于重点成矿区带;三是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内蒙、青海等省(区、市)申报的项目质量较高,而个别省区只是象征性地报了几个项目,且无一通过专家评审。
在试点项目组织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由于传统计划体制的惯性,一些单位对地勘投资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基金项目要求回报不适应,对中央地勘基金的定位和运行机制缺乏认识,以及地方保护意识严重,导致个别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初审中设置障碍;二是由于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管理制度缺失,迟迟不能签订勘查合同,项目收益分配原则不明等因素,一方面导致申报项目的总体质量偏低,另一方面个别申报项目的单位犹豫不决,甚至中途退出。对于运行正常的项目,我们将通过补签项目合同,进一步完善2006年试点项目的管理;对于中途退出的项目,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是开展中央地勘基金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机构筹建工作是与基金试点项目同步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级领导和两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筹备办和部有关司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5月,中编办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国土资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并规定了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按照中编办的批复意见,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组织实施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二是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三是申请登记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四是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9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十三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基金管理中心的“三定方案”,规定了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9月25日举行了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揭牌仪式,标志着基金管理已正式成立。
各位代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的设立,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加强地质勘查投入、促进地质找矿突破的有效措施,是运用财政政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这一地质勘查新机制的建立,对于创新政府投资机制、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中央地勘基金的建立和运行,不仅对我国地质勘查业和矿业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对财政的改革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央地勘基金是一项新生事物,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更是一项探索性工作,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宽容。我代表中央地勘基金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对各位领导、同志们长期以来对地勘基金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并衷心希望各位一如既往地对基金管理工作给予关心、爱护和支持。
谢谢大家!
我想利用这次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一年来我们行业管理处所做的一些工作。行业管理从开始定的总的思路是,06年摸情况,07年打基础,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1.初步建立了行业管理的管理体系。年初发了一个通知,对各省都提出了要求,省里要明确行业管理的职责,包括主管的领导,现在基本上都已得到了落实。一些省像广东、山西专门成立了行业管理领导小组,主管副省长任组长。
2.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和经验交流。依靠我们的协会召开经验交流会。今年和河南地矿局、中国地矿经济协会联合办了两次全国局长研讨会,河南地矿局召开的是中南片六省的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座谈会,中国地矿经济协会主要是它所属的全国会员单位;配合地勘协会和中国矿业报在赤峰举办了第二届全国百家地质队经验交流会;另外还配合宁夏地勘局和宁夏国土资源厅8月份在银川召开了老地矿系统31个省地矿局长参加的座谈会,汪部长参加并发表重要讲话。
3.开展了行业的一些调研工作,组织部里的一些事业单位和协会跑了8个省进行专项调研,系统调研了属地化以来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情况。我们今年准备出三个报告,一个是06年的地勘行业发展情况通报,包括全行业的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员的情况;二是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三是这次8个省的调研报告,分析当前地勘单位改革遇到的一些困难,包括一些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4.加强了行业的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一个是依托地勘协会到目前为止已经办了三期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的培训班,预计达800人,在年底在海南还要办一期;二是依靠中矿联组织了全国地勘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找矿项目评选活动,一共选出了121个先进集体和192个优秀找矿项目;三是制定地勘行业的统计指标体系,配合部里的综合统计指标改革,纳入部综合统计年报,以便更全面的掌握行业的发展情况。
5.完善地勘行业的一些管理制度,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地质勘查司管理条例的出台,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到广西几个单位专门进行了调研,有望年底出台;二是到人事部专门协调注册地质师制度,明年准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三是依托危机矿山的地质勘查预算管理,准备搞一个全国的地勘行业的地质勘查预算标准。
6.我们刚刚在安徽组织了全国的深部找矿会,徐部长非常重视,为会议写了致辞,汪部长专门前去作了重要讲话。会后要形成一个促进深部找矿的指导意见,目的就是想让一些政府部门意识到地质找矿工作下一步的方向,让全行业认识到我们要向深部要矿。希望各省和地方政府部门能够依据指导意见出台一些鼓励的措施,促进深部找矿工作的开展。
明年我们想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地质勘查资质和质量管理上,目的是为了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
谢谢大家!
(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自1992年帮助首钢公司翻译秘鲁马尔克纳铁矿的材料迄今已15年了。这15年,正是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不弱的转折期,已经历了两个变化:一是从走不出去到走出去,主要发生在1992-2003年;二是从跌跌撞撞走出去发展到目前的基本上走的较好、较稳。与这三个阶段相对应,我们开展了三轮战略研究,对资源开发“走出去”进行了三次形势分析。一是在2001-2002年间开展的资源开发“走出去”形势分析,当时对总体形势的判断是:“步履蹒跚、举步维艰”;二是在2004-2005年间开展的资源开发“走出去”形势分析,对总体形势的判断是:“渐入佳境,虚火上升”。
这是我们开展的第三次资源开发“走出去”形势分析。总体看,在国际资源市场步入繁荣的背景下,在我国大型企业打通资金瓶颈约束的条件下,在资源约束凸现近5年,国家采取相应政策逐步缓解资源约束的形势下,对资源开发“走出去”总体形势的判断是:当前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已经步入快车道。步入快车道有如下几个依据:
一、2006年,中国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85.4亿美元,占全部对外投资的40.4%,是2005年的5倍多
尽管中国对外投资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但资源开发“走出去”相对而言已经处于国家先进水平。通过15年的努力,利用境外资源的规模、能力已经超过日本40年、韩国30年的积累。欧洲一些传统的工业化国家,如法国、德国、英国等,其境外份额矿的总体水平也低于我国。当然与美国相比,差距仍然非常之大。
200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211.6亿美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2.72%,居世界第13位(2005年为第17位),在全球发展中国家中位列第一。2002-2006年的5年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年增长率高达60%。
其中,2006年,中国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85.4亿美元,占全部对外投资的40.4%,居各行业首位,比排名第2的商服业和第3的金融业的总和还多。同时,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幅度巨大,是2005年(16.8亿美元)的5倍多。
200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906.3亿美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0.85%,其中,中国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179亿美元,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占全部对外投资存量的19.8%。另外,在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还有11.2亿美元。2006年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增长幅度巨大,比2005年(86.5亿美元)增长近100%。
另据商务部每年对大约4000家对外投资、有一定规模企业的调查统计,目前中国“走出去”的企业中,70%以上是盈利或者持平的。这一数字远远高于此前一些研究机构的估计。
二、中国企业已经成为世界矿产勘查开发业界的重要力量
以钢铁为例。目前,中国钢铁企业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矿业最重要的海外力量,逐渐赶超日本新日铁和韩国浦项等钢铁企业。目前铁矿山我国境外份额矿产品已经达到4800万吨,超过日本三井财团在全世界各主要铁矿山控股的份额矿产品20%,并且这一数字已经非常接近日本的境外份额铁矿石产量。我国企业近期在境外所开展的一些前期铁矿石勘查项目投产后,份额矿产量将超过日本。
再以石油为例。目前我国中石油已经跻身全球市值第二大石油公司。2006年年底,随着股价的攀升,中石油(在港挂牌,市值2307亿美元)已经取代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在伦敦上市,市值1160亿英镑,约合2293亿美元)成为全球市值第二大石油公司。
中石油在世界50大石油公司中排名已上升到第7。2006年12月,美国《石油情报周刊》公布了2005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国石油连续第六年位居世界10大石油公司行列,排名由2004年的第9位上升至第7。2007年9月,普氏能源公布250强榜单,中石油跻身全球能源企业前6名,成为亚洲排名首位的油气综合能源商,中石化居第15位。
按照国际媒体观点,中石油已成为新一代“石油业七姐妹”之一。一些国际媒体认为,当前“新的石油七姐妹”是: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Saudi Aramco)、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委内瑞拉石油公司(PDVSA)、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这些公司总共控制着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油气生产和超过三分之一的油气储量。
2006年中石油海外石油权益产量2800万吨,比2004年增加40%。如果考虑到中石化的大约600万吨和中海油的海外权益产量,总共估计达3200万吨。如果现有的项目能够消化、吸收好并进展顺利,到2010年我国境外份额油产量达5000万吨(相当于在境外建设一个大庆)基本上没有问题。这一数字相当于日本海外份额油的3倍。截止到2007年3月,中国石油已在25个国家和地区拥有65个合作项目。2006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达到5400万吨,权益产量2800万吨,天然气作业产量57亿立方米,权益产量35亿立方米。完成收购了哈萨克斯坦PK公司67%的股权。中国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已遍布4大洲29个国家,为全球65个油公司服务。
除铁矿石和石油外,我国迄今在境外所获得的铬铁矿的储量,大体相当于我国全国铬铁矿储量的5倍。如果拟议中的一些有色金属项目能够顺利进行,那么我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得的铝土矿储量和铜储量,也将超过我国全国储量。在2006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30家公司中,三大石油公司占居前3位,中化和五矿居第19、20位,宝钢、华能、中钢位居第25、26、27位,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位居第29位。单在亚洲范围比较,中石油在石油天然气领域排名第一,而神华能源则在煤炭领域为亚洲领军厂商。
三、资源开发“走出去”的方式有所创新和突破
1、“兵团式”海外矿业投资正在拉开序幕
此前,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的企业,存在一种典型的兄弟阋于墙外、煮豆燃萁的现象。同时,在上下游企业间、贸易与资源性企业间、与运输企业间,协调也远远不够。
但当前,“兵团式”海外矿业投资正在拉开序幕,我国企业在海外单打独斗甚至自相残杀的情况已经减少。2007年5月,武钢、宝钢集、鞍钢和首钢在北京签署合资协议,设立北京钢企联矿产资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业务是在海外联合投资采矿。这是国内钢铁企业第一次为联合海外开矿而成立的投资公司;9月,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河南中联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河南国有企业联手成立了河南国际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这是继武钢、宝钢等四家钢厂成立合资公司赴海外开发铁矿后,国内第二家大型合资矿业开发公司。该公司准备赴非洲几内亚开发铝土矿。
2007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联手开发位于非洲赞比亚的谦比希铜矿和精铜冶炼厂。谦比希铜矿此前是中国有色的项目,云铜后来参股,是我国在境外投资开发的第一座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座有色金属矿山。
2007年3月,中核集团与中钢集团公司签订了海外铀资源投资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沙特阿拉伯红海附近一处价值40亿美元的铝土矿。 此次投资将是中国在中东进行的最大规模的投资之一。
实际上,目前商务部的政策也是鼓励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这个举措将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对它进行支持。配套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财政政策主要是承担一些非经营型风险)、金融、保险、出入境、税收政策等等。
2、兼并、收购成为海外矿业投资的重要方式
近五年来,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数量增长了二十至三十倍,一些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正越来越多地采用收购、兼并方式开展对外投资。非常有活力的民营矿业企业紫金矿业,在海外资源并购方面迈出了非常成功的步伐,取得了三座世界级矿床的多数股权。一是2007年4月,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以要约方式收购英国上市公司蒙特瑞科公司89.9%的股份,这是我国企业首例要约收购海外上市公司;二是2007年7月紫金矿业集团下属的新疆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收购英国矿物有限公司(CBML)在塔吉克斯坦的合资公司(塔吉克斯坦泽拉夫尚黄金公司(ZGC))的全部股权;三是2007年7月紫金矿业集团收购俄罗斯图瓦克兹尔-塔什特克铅锌多金属矿,储量150万吨,铅锌品位10%左右。
此外,2007年8月,中国铝业公司以8.6亿美元的出价收购秘鲁铜业公司;2007年9月,金川公司认购澳大利亚阿里琴矿业公司定向募集股票项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7年4月20日以215亿元人民币完成对尼日利亚OML130区块45%工作权益的收购;2007年初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印尼和澳大利亚等国的煤炭资产。2007年9月,五矿公司购置南非NABOOM铬铁矿的探矿权。等等。
并购成为资源开发走出去的主要方式,折射出中国矿业企业的不断成熟和壮大。但目前由于缺乏并购经验,战略规划和管理水平较低,使其在并购过程中面临信息缺失、法律风险和文化冲突等不利因素。实际上,更大的瓶颈是缺乏服务于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国际化咨询机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3、注重与外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
在勘查开发利用国外金属矿产资源方面,我国一些企业注重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初级资源性公司合作,加强战略联盟,共同在第三国获取矿业权,可以少走许多弯路。
为了降低勘查开发和利用俄罗斯及中亚国家油气资源的风险,2007年9月,中石油与俄罗斯最大私营石油企业卢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油气勘查开发。该协议决定扩大两家公司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加工领域合作,除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未来计划之外,双方还决定扩大目前正在进行的合作,并计划在第三国合作生产石油产品。这一合作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一是中石油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天然气项目,卢克公司有机会参与该项目。二是乌兹别克斯坦石油勘探项目,中石油和卢克分别持有勘探公司20%的股份。三是哈萨克斯坦北布扎奇油田,卢克公司拥有该油田25%的股份,中石油则为50%。从地理位置上看,卢克与中石油的利益交织范围很广,包括伊拉克、非洲和中亚。卢克与中石油还决定,一旦需要,它们将合作对抗西方石油公司的联手行动。
同时还采用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联合竞购。如:中石化和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达成协议,联合竞购位于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地区的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Udmurtneft)。中信集团同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联合,竞购主要资产为哈萨克斯坦境内一块重质油田的加拿大国家能源公司。联合竞购可以结合各自的优势,减少政治风险,在勘探开发能力和其他方面有互补,并且提高竞购方的竞争力。
此外,资源开发走出去已经开始重视涉足国际航运市场,武钢与世界上最大航运企业之一的英国泽迪亚克海运公司签订了10-14年的运输合同,包括3艘特大型矿砂船的巴西—中国铁矿石运输合同。此外,双方还签订了一艘载重17万吨的5年期租船合同,这是武钢第一艘期租船舶,将利用此船进行国际航运的市场操作。这些都标志着武钢正式进军国际航运市场。资源性企业涉足国际航运市场,可以有效降低当前铁矿石进口的运输成本,打破武钢运输长期受控于人的局面。
四、资源开发“走出去”的主体日益成熟、壮大和多元
大型国有资源性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地勘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分别靠实力、靠机制、靠技术,在资源开发“走出去”方面各显神通,日益成熟、壮大,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1、大型国有资源性企业仍然是“走出去”的主体
石油:在2006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30家公司中,三大石油公司占居前3位。在2006年,中石化司签署境外油气资源合同3个,中石油新签境外合同7个。近两年内三大石油公司在进一步消化以前项目的同时,加快在全球布局和扩张。
在非洲,三大石油公司全面布局。在苏丹、毛里塔尼亚、突尼斯、利比亚、乍得、尼日利亚、安哥拉、尼日利亚等国家都拥有投资区块和项目。中海油还正在与坦桑尼亚石油开发公司(TPDC)谈判。
在中东,中石油2006年年底获得伊拉克艾哈达卜油田开采权;中石化2006年9月参与伊朗亚达瓦兰世界级油田开发;2007年2月,中石化与福建省、埃克森美孚及沙特阿美成立了我国第一个炼油、化工及成品油营销全面合资项目。目前我国已与沙特、阿曼、也门、卡塔尔、阿联酋等国签订了长期进口原油合同,与科威特、伊朗、沙特、阿联酋、阿曼等国在石油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勘探开发等领域开展合作,与伊朗签署了在未来25 年中每年购买1000万吨液化天然气的协议。
在中亚和俄罗斯,2006年12月中石油获乌兹别克斯坦油气勘探许可证,还与乌兹别克国家油气公司、韩国国家石油公司、俄罗斯鲁克海外石油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共同组成的“咸海油气开发财团”联合体,该联合体将在乌兹别克斯坦咸海水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2006年,中石化收购俄罗斯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96.86%股权。
在东南亚,2007年初中石油获缅甸3个深水区块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权,至此,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在缅甸的石油项目已全面铺开。中缅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区块的总开采面积已经超过渤海。此外在菲律宾、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采利用。
在美洲,目前中石油在南美的委内瑞拉、秘鲁和厄瓜多尔均有油气勘查开发项目。2007年7月,中石油获得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油砂矿开发权,8月中石油进军南美第四大石油国哥伦比亚。
除三巨头外,一些二线公司也开始海外搞油。如中信集团。2006年12月31日,中信集团对外正式宣布以19.1亿美元成功收购加拿大内森斯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在哈萨克斯坦的全部油气资产。中信资源此举是迄今为止中国公司进行的第三大海外油气收购。
铁矿石:宝钢、中钢均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30家公司之列。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大幅度提高,近期到了集中发力、重点突破的阶段。仅从近2个月来我国钢铁集团在澳大利亚投资勘查开发铁矿石的态势就可见一斑:2007年7月,中国中铁与中铁物资、中钢集团、中交集团和鞍钢集团与澳大利亚合作,修建南、北两条铁路干线750公里和澳卡杰港口;8月,宝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宝钢贸易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矿山企业FMG集团(Fortescue Metals Group)签署合资协议;8月,酒钢集团公司与国际矿产资源公司、欧亚自然资源公司拟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酒钢集团以及未来合资公司稳定供应球团矿和铁精矿产品,合资公司将择机参与哈萨克斯坦铁矿和其他境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8月,江苏沙钢与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签订初步协议,购买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 River)90%的股份;9月4日,中钢集团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签署恰那合营企业延期框架协议,获得恰那铁矿的继续开采权;9月6日,鞍钢集团与澳大利亚金达必公司签署合资组建卡拉拉矿业公司的协议,将共同开发卡拉拉铁矿。
有色金属:五矿、中铝、中国有色在开发利用国外有色金属资源方面成绩突出。
2006年,中国五矿、国家开发银行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签署联合开发智利铜资源项目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五矿和智利国家铜业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后者将在今后15年内通过合资公司向五矿提供约84万吨金属铜,五矿同时拥有在2009年前后获得后者GABY铜矿25-49%股份的选择权。2003年至2004年,中国五矿成功收购北美第二大氧化铝生产企业Sherwin氧化铝厂51%的股权。2006年5月,中国五矿和牙买加签署联合开发牙买加铝(钒)土资源等项目的协议。
中铝的海外项目主要包括:巴西的ABC氧化铝项目(项目一期建设规模180万吨/年,拥有资源量1.85亿吨);澳大利亚的奥鲁昆项目(铝土矿储量6.5亿吨,项目拟建的氧化铝规模210万吨/年);几内亚铝土矿项目。正在谈判越南的多农铝土矿项目,蒙古的奥玉陶勒盖项目,俄罗斯的乌多坎铜矿项目,但尚无结果。
中国有色的海外项目主要包括:蒙古的图木尔廷敖包铅锌矿(可开采27年,设计年生产能力6.88万吨);赞比亚的谦比希铜矿(项目总投资1.5亿美元);澳大利亚的奥多嘉电解铝工程项目;伊朗阿拉克电解铝项目,越南生权铜矿,伊朗松贡铜矿,缅甸达贡山镍矿。
铀矿:核工业部门1995年以来,先后与越南、哈萨克斯坦就开发其境内的铀矿问题进行过大量工作,特别是对哈萨克斯坦砂岩型铀矿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拟与哈方合作建设一到二座年产天然铀400-600吨的地浸式矿山。2006年11月, 中国核工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取得了尼日尔北部Teguida和Madaouela两个铀矿区的勘探和开采权, 此外, 中国核工业集团还取得了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相关企业的部分权益。2007年2月, 我国资源外交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澳大利亚进口铀矿的协定开始生效, 待澳大利亚方面的法律完善之后, 中国将从2010年开始每年从澳大利亚进口铀矿2万吨。中钢集团2007年2月与澳大利亚一家资源开发公司合作, 签订了合作开发澳大利亚南部铀矿的协议。2007年4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澳和平利用核能协议》和《中澳关于在铀矿领域开展合作协议》,为铀的商业出口提供了法律框架。
2、民营企业在资源开发“走出去”领域正在由新兴力量变成主力军之一
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速度加快,正在由我国“走出去”的新兴力量变成主力军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民营企业“走出去”改变了我国对外投资格局。同时,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在投资范围上,民营企业从最初集中在东南亚国家、欧美等传统市场投资,向中东、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转移。2007年8月,我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江苏沙钢集团收购英国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River)90%的股份,总投资为1.08亿美元;国内中宽带钢的领军企业河北邢台德龙钢铁公司将收购澳大利亚Cape Lambert铁矿石公司70%的股权;2006年9月18日,江苏江阴华西村与墨西哥锡那罗亚州在香港签订合约,斥资2500万美元取得该州铜矿的开采权,并将在8个月内正式建厂投产;2006年12月,博赛矿业通过国际投标,成功收购由加拿大IAMGOLD集团控股经营的南美圭亚那奥迈铝土矿公司(OBMI);上海民营集团中融集团从2006年下半年起,开始联络中加两国能源专家及核研究院,投资共同勘探加拿大阿萨帕斯卡尔盆地铀矿资源。此盆地占全球铀矿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平均铀品位高于我国十倍。
3、地勘单位同样成为资源开发“走出去”的主力军之一
在2004-2005年度的资源开发“走出去”形势分析报告中,我们认为地勘单位“走出去”行动最早,但进展最少、最缓慢。但近两年来,这种局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近年来,地勘单位普遍实现了较快的经济发展,整体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平均都以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增长,通过市场获得的预算外收入大幅度增加,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职工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这使得地勘单位有能力、有可能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走出去”勘查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
根据中矿联地勘协会对57个局级地勘单位开展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情况调查结果,2001-2007年地勘单位境外勘查项目共142个(其中2004-2007年度超过300万元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60个),投入资金合计74681.4万元,投入工程量66618米;2001-2007年境外开发项目8个,投入资金境内合计4300万元,境外合计20000万元。其中,19个局级地勘单位开展了国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其中有4个局级单位同时开展了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以队为单位,一些地勘队伍在走出去方面也卓有成效。如,河南地勘局水文一队和内蒙地勘十院以及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
五、资源开发“走出去”的企业开始注重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其中,一是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是否给社会造成公害、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二是对员工的责任,是否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制订保护员工健康的各种有效措施等;三是对客户的责任,是否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所在社区给与支持和关怀等。跨国公司十分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又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的内在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是“和谐”走出去并且走稳、走好、走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企业,以前对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导致一些境外项目以失败告终。因此,要从国家资源开发“走出去”战略的高度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要从企业发展的层面认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着企业品牌、信誉和质量,关乎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最近,《财富》杂志对2006年全球知名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排名,几家中国企业的排名明显靠后,表现最好的中石化集团名列第57位,而中石油和国家电网公司排名第63位和64位,在榜单上位居倒数前两名,这与两者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39位和32位的位置存在明显落差。
不过我国一些企业在发展中的资源国得到了认同,实现了“和谐”走出去。例如,中色建设在赞比亚和蒙古都赢得了资源国的信任。
我国石油企业在开展石油合作的同时,全面履行经济与社会责任,树立起负责任的国际大公司形象。中石油在苏丹和哈萨克斯坦的项目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中石油走出去实现了和谐发展并造福当地经济社会,赢得了资源国的尊重和信任。
六、资源开发“走出去”的资金瓶颈基本上已经打通
当前我国资源开发“走出去”,总体上看资金不是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不缺资金,缺少的是好项目。当然,地勘单位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特别是高风险的草根勘查,相对而言仍然缺乏资金。
近三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年均增长率为71.3%;对外投资已经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其中以企业为载体的海外收购或合并等资本输出型投资日渐显现。2006年中国以并购方式实现对外直接投资47.4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36.7%。近5年间,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数量大幅增长。
2007年5月,中国宣布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斥资30亿美元购入黑石集团股份。一个多月后,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获准发行,财政部明确表示特别国债将成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这表明,以国家资金为首的中国资本大规模输出开始起步。
相对于中国对外输出中的劳务输出、产品输出,资本输出是一种更高形态的经济输出模式。近年来,面对外汇储备的持续增长和国内流动性过剩问题的日益凸显,中国资本“出海”的路径日渐明晰。
在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积极筹建的同时,中国金融企业“走出去”也颇为引人关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年报》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工商银行等5大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总资产达2267.9亿美元。
另外,据报道,“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3次征求意见,相关保险公司投资部门已就意见反馈至保监会,实施细则有望近期出台。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委托人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境外投资比例。到2006年末,保险业总资产已达1.97万亿元,据此测算,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到境外寻找投资渠道。
多家在海外和香港上市的大型国有资源性公司拟回到A股上市。其中,中石油回国上市已经进入倒计时。根据公司计划,其所募集的数百亿资金部分将用于收购海外油气资源。紫金矿业还发布公告,其重新在A股上市后(目前紫金矿业在香港上市),将动用31.5亿元用于海外收购。
七、资源开发“走出去”的观念有个转变
一是资源开发“走出去”,以利润为导向,以参与国际矿业经济新秩序为原则,不是简单地从国外拿资源。“走出去”包含了两个主体,即政府和企业;他们处于不同的层面,扮演不同的角色,目标和行为取向亦有所差异。中国企业到海外购买能源和原材料资产,由于涉及全球和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安全,政府必然要关注和参与,但这主要应是企业以营利为目标的商业性行为。由于中国当前还不是一个市场主导的经济体制,市场的交易活动往往是对政府政策的简单趋同,这就容易使企业偏离理性选择和商业性取向。从政府角度看,“走出去”并不具有“国家战略”的地位,而是实施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路径选择,是政府对外投资政策的调整;而且,应当分清政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使命与企业商业性行为。这样,近一、两年来,中国资源威胁论的论调有所缓和,资源开发“走出去”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例如,2006年4月美国能源部发表报告,称中国海外找油对美国无害。与以前报告中浓烈的火药味形成鲜明对比,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到苏丹、乌兹别克斯坦、缅甸等能源富足的、美国企业不愿或无法投资的国家去寻找能源的举措是有益的,即“这些行动实际上可能扩大了全球的石油供应总量”。
二是注重勘查开发利用一些“非传统”资源国的矿产资源,将这些资源国发展成为新的生产国,从而影响乃至改变国际资源市场的供应格局,尽管短期内可能导致成本的增加,但从长期看,这将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在国际资源市场上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八、资源开发“走出去”的政策框架日益完善
1、 国家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对路
针对我国“十一五”期间工业化进程加速、资源消费持续大幅增长、资源紧缺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国发〔2007〕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境外投资“十一五”规划》(发改外资〔2007〕974号),均提出我国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扩大国内资源供给的同时,加大对境外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提出了九点要求,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加大对境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投资力度,以铁、铜、铝、镍、铬、钾等重点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强周边,扩展非洲,开拓美洲及大洋洲等区域。
2、河南省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境外矿产资源的意见》(豫政〔2007〕5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境外矿产资源的意见》(豫政〔2007〕59号),意见专门强调了要更好的发挥地勘单位在走出去的作用。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发挥河南省地勘单位和企业在资源勘查开采方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2005年10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意见(鲁政发〔2005〕149号),在财政、金融、审批、服务、促进等方面制定22条扶持政策。
安徽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未来5年,将支持冶金、能源等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采取合作、合资、并购等方式到国外勘测和开采矿产资源,获取资源权益。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海外资产监管
2005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称,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6299亿元,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国资委正在制订相应的境外资产管理办法。
2007年,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国家外管局等部委联合开始对海外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登记检查,摸清境外企业家底,分层分级登记。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把登记检查结果及反映出来的相关情况,作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国资管理的重要政策参考。在此基础上,《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办法》、《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也将在适当时候出台。
4、国家正在制定鼓励煤炭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
虽然目前我国已有少数煤炭企业“走出去”,到澳大利亚、蒙古国等投资开矿,但和石油等行业相比,只算是刚起步。国家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开发海外资源。《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国家将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到境外开发煤炭资源。
5、财政部、商务部出台《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75号)
财政部、商务部出台的《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要遵循3个原则,重点支持4项内容:(1)资源回运费用。(2)“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4)外派劳务人员直接补助。
在强化监管和保障的同时,财政部、商务部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及保险机构的作用,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
许多省(区、市)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637号)。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到国外进行国内短缺、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补助资金和开发项目的贴息资金。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成矿条件或成矿背景较好的勘查项目以及资源储量丰富、勘查开发条件较好、预期效益明显、前期工作比较完备、中央有关单位或地方政府有相应投入的勘查和开发项目。
6、有关部委和省(区、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
商务部2007年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民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逐步实行备案制,逐步放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准入,使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继续推动与有关国家商签贸易、经济合作、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领事保护、社会保险、检验检疫等政府双边协定,为民营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通过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维护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
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江苏省设立了1000万元/年的专项资金;浙江省设立2000万元/年的专项扶持资金。
加大外汇、融资、信贷的支持力度。山东省2006年3月出台了外汇管理有关文件,取消企业境外投资用汇限制,允许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先行汇出;对跨国公司实行外汇资金集合管理等。还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银行服务,形式多样”的融资机制,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扶持企业“走出去”。
7、改变外汇管理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
2007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07国际投资论坛”上表示,为了给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今后将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改变“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政策,提供更大的金融服务便利。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基础矿产原料日益缺乏,许多大宗矿产品呈现出危机趋势,给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此情况下,及时“走出去”,勘查、开发国外矿产资源,积极开拓和融入海外资源市场,参与世界资源市场的竞争与再分配,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重要战略目标之一,也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需要。
一、我局“走出去”概况
近几年以来,河南省地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走出去”战略部署,在做好国内、省内地质工作的同时,通过不断拓展,“走出去”初见成效,局属水文一队、地调院等12个地勘单位先后相继在非洲、南美和我国周边国家开展了系列地质与矿产勘查、工程承包业务,已在境外注册公司8个,注册资金423万美元,还有3个拟设立公司正在申报办理中。境外公司现有从业人员约360人,其中,从事工程承包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约200人,从事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工作的技术人员约160人。
目前,河南省地矿局在国外有在建项目20多个,项目涉及矿产地质勘查与开发、工程承包、地质技术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国际贸易、加工制造等多个领域,成为我国地勘队伍开拓国际地矿市场的生力军。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我局境外投资呈现出较为集中的发展趋势,初步形成了三大板块市场。一是以地调院为主建立的南部非洲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基地;二是以加纳公司为主开拓的中南部非洲工程承包市场,近年向风险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延伸;三是以水文一队、中联公司为主建立的北部非洲基地,广泛活跃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承包等领域。
目前,我局12个地勘单位在境外已拥有19个矿权,涉及阿尔及利亚、纳米比亚、津巴布韦、坦桑尼亚、塞拉里昂、几内亚、塔吉克斯塔、缅甸、柬埔寨等9个国家。首批实施的津巴布韦、阿尔及利亚、纳米比亚5个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已探明铅锌资源量150余万余吨,圈定长达20余公里,宽1000余米的铁矿带;铜矿、铬铁矿、岩金调查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立了国外矿产勘查开发基地。
我局先后在加纳、几内亚、贝宁、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苏丹等地完成工程施工项目20多个。水文一队在阿尔及利亚、苏丹、水文二队在几内亚开展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额接近5亿美元。经济效益总体良好。
为河南地矿经济寻求和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我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越来越多,技术交流日益广泛。开展的“以铂找铂”方法,填补了学科空白。美国采矿杂志把其列入当年矿产勘查三大技术成果之一。该成果在南非试验成功后,赢得了世界矿业同仁的认可,南非矿产能源部部长宣称这一发现将使南非铂族金属资源量增加30%。今年先后与乌克兰合作开展了低品位铝土矿生物脱硅技术研究,与俄罗斯合作开展了膨润土开发利用研究等项目。开拓海外市场不仅使河南省地矿局为河南赢得了荣誉,也使河南省地矿人的视野更开阔,发展空间更宽广。
二、地质矿产勘查“走出去”的几点体会
1、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强力推进联合走出去
我局成立了实施“走出去”战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走出去”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把手亲自抓、重点抓;我们及时制定了“走出去”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印发了指导意见,为各地勘单位实施走出去指明了方向。局“走出去”战略领导小组每年都要专门召开“走出去”研讨会,大家在一起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为走出去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局在预算时列出了专项经费,用于“走出去”的项目扶持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局制定了《实施“走出去”战略业绩考核奖励办法》激励“走出去”,在全局形成了士气高涨、争先恐后“走出去”的良好氛围。
加强协调、支持和组织地勘单位联合“走出去”。先行“走出去”的水文一队、地调院、加纳公司等单位发挥了帮助了解国外情况的窗口作用、联手“走出去”的桥梁作用和带领“走出去”的带头作用,与其他地勘单位联手走出去,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实施“走出去”战略,资源开发要优先
我省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性强,迫切需要充足的后备资源保证。但多年来,由于矿业持续强力开发,矿产资源形势已相当严峻。突出表现在资源危机矿山数量增加和大宗支柱性矿产的可供性存在较大的问题:煤炭后备接替资源基地不足,勘查难度加大;铝土矿新增资源难以支撑突飞猛进的铝工业发展的需求;黄金生产显现资源危机,许多矿山面临闭坑;铁矿、铜矿、铅锌矿和大宗农用矿产持续短缺。
我局参与完成了“实现中原崛起矿产资源保障问题研究”,提出缓解资源压力、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建议:一是“开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加矿产资源储备;二是“节流”,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效益;三是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利用省外国外矿产资源。三项措施的贡献率各占三分之一。该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坚持资源优先原则。勘查、开发国外矿产资源,开拓和融入海外资源市场,参与世界资源市场的竞争与再分配,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需要,也是我省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弥补资源不足的战略举措。
近几年来,河南省地勘单位和企业在非洲、中亚、东南亚、南美等地开展了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这些国家的资源与我国、我省有很强的互补性。蒙古、越南、缅甸、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国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源圈,拥有丰富的铝土矿、铜矿、钼矿、镍矿和钾盐等矿产资源。非洲和南部美洲被称为我国的第二个资源圈,拥有丰富的铬铁矿、铜矿、金矿、富铁矿、铅锌矿、镍矿和铂钯矿等我国紧缺矿种。其中:非洲的贵金属、稀有金属、铜、铁、铝土矿,中亚的铜、铅、锌及能源矿产,东南亚的铝土矿、铁矿,南美的铜、铁、锰、贵金属、稀有金属等均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
3、实施“走出去”战略,地质勘查要先行
地质勘查是矿产资源的评价手段。由于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一性和开发条件的复杂性,地质勘查是矿产开发不可逾越的重要阶段。许多国家矿产资源勘查程度较低,资源状况不清。有些国家虽然勘查程度较高,但已有资料被西方国家所掌控。因此,多数国家需要开展前期地质勘查工作,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评价,摸清资源情况。
非洲、中亚的许多经济欠发达国家与中国关系友好、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但基础设施薄弱、购买力不足、资源勘查开发工作起步较晚。为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国家采取“资源换项目”政策,以吸引外部投资,加快资源勘查与开发步伐。“资源换项目”为我国企业参与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了难得机遇。但在实施“资源换项目”过程中,无论是对方还是我方,都需要通过地质勘查查明资源储量、开发条件和价值。因此,“资源换项目”需要勘查先行,摸清哪些国家资源储量丰富、具备资源换项目条件、资源与我国互补程度较高、资源开采与加工技术条件较好、资源保证矿山服务年限较长,资源开发投资政策优惠、投资环境优越、投资效益高且回收较快等,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提供依据。
4、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合作是关键
降低境外资源开发投资风险,关键在加强合作,需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信保、企业与国有地勘单位拉起手来走出去。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增加境外资源勘查风险投入,鼓励更多的地勘单位到国外开展地质矿产勘查。二是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国有地勘单位应加强与政府、银行、企业的合作与沟通,有效解决境外投资融资渠道,熟悉所在国投资环境和矿业勘查开发政策,避免盲目投资。
为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境外资源开发提供技术支持,是国有地勘单位的职责。近年来,我局通过西藏、新疆,中亚、东南亚、南美以及非洲津巴布韦、塞拉里昂、几内亚等地铜、铁、贵金属、有色金属勘查,形成了一系列矿产勘查基地,为我省东引西进、走出国门开发资源提供了重要资料,与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为企业到省外、国外开发矿产资源架设了桥梁,提供了技术与资料服务,为我省境外资源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单位目前仍处于一般性的考察论证等前期准备阶段,“走出去”步履维艰,主要原因是单位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把“走出去”作为单位的主要工作去抓。二是部分项目在实施中进展缓慢,制约因素较多,专业人才少,资金紧张等。
2.对国外法律法规和资源情况研究不够,对我国有关涉外投资和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学习不够,了解不多,未能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走出去”的优惠政策。
3.开发项目贷款难。一是由于资源开发投资额相对较大,二是我们下属公司资金实力单薄,三是以国外矿权作为资产抵押贷款金融机构不认可。介于这三点银行很难放贷。
4.人才结构不合理。我们搞专业技术的人员多,而翻译人员和经营人员较缺乏,制约了走出去的步伐。
5、国外人员生活问题保障不足。由于地勘单位所去之处均为地方经济不发达,矿业开发处于低级阶段,生活物资缺乏,日常生活用品难以满足需求,如大米、面粉、油料不能发送国外,通过正规渠道需要国家商务部的特批才能准允发运,而得到批文难度较大,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难以得到保障,甚至有些地区贫穷落后,疾病漫延,给境外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蒙上一层阴影。
建议:
一是应建立高层协调机制,使企业和地勘单位有序“走出去”;
二是中央财政应加大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力度和投资的额度;
三是要着力解决国外地质勘查和开发的贷款难问题,矿业开发需大量资金,国家应出台相关办法,同意国外矿权可以作为资产抵押贷款;四是建议中矿联和矿协加大对“走出去”的交流和指导力度。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缓解我国资源短缺、提高我国资源安全保障的需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作为留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和各兄弟地勘单位一起,肩负着为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重任。“十五”以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立足于自身实际,在加强国内矿产勘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的资源勘查战略,积极参与境外矿产勘查合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境外资源勘查基本情况
为了促使境外勘查工作持续进行,并力争取得实效,冶金地质总局始终以资产为纽带,以矿权为核心,开展境外地质勘查工作,做强、做大境外公司核心业务。特别是近五年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分别在秘鲁、加蓬、菲律宾、蒙古、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越南、马来西亚、缅甸、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开展了资源勘查工作。涉及的矿种有铁、锰、铬、铜、铅锌,贵金属金等。
2003年5月在蒙古国注册成立了冶金地质总局首家境外公司“蒙古正元公司”。此后,在哈萨克斯坦国注册了“哈萨克斯坦正元矿业有限公司”,在秘鲁注册了“中国冶勘总局第一地勘院秘鲁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菲律宾与香港金紫荆集团合作注册了“菲律宾中冶建明资源勘探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注册了“金地矿业咨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等。还有一些境外公司正在注册中。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在蒙古、秘鲁、马来西亚等国先后登记或购买了一批矿权地。其中蒙古正元公司在蒙古共持有矿权14个(7个分布于乔伊尔—赛音山达铁路沿线一带的中戈壁省、东戈壁省,6个分布于蒙古国东南部的苏赫巴托省,1个分布于北部的达尔汉乌勒省),总面积75.96km2。它们分别处于蒙古国戈壁—克鲁伦多金属成矿带、中戈壁铁铜成矿带和北肯特金矿成矿带上。另外,中南局在马来西亚、一局在秘鲁、二局在菲律宾、山东局在吉尔吉斯和塔吉克斯坦等国家拥有部分矿权。
近五年来,境外勘查工作实施钻探8941.74米、槽探21059立方米、浅井453米、1/2千磁法测量22平方公里、1/千磁法剖面87.5千米、1/2千地质测量700平方千米,矿点检查10处。航空物探测区飞行面积达3000多平方公里。
二、境外勘查工作现状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境外勘查工作取得的进展,在较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央财政补助国外风险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
自2002年到2006年底,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共承担中央财政补助国外风险地质勘查项目12项(17个项次)。其中在蒙古国投入的勘查资金最多,运作力度最大,曾先后实施了包括《蒙古国乔伊尔—赛音达铁路沿线富铁矿勘查》等4个项目(6项次),已投入钻探6180m,取得了一批勘查成果。在承担中央财政补助国外风险地质勘查项目的同时,积极安排企业自有资金或者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境外勘查工作,先后共引进勘查资金4500万元。
近期,组织了专业人员考察了伊朗、斐济,还有非洲一些国家的部分资源勘查项目,为在这些国家开展资源勘查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三、取得主要成果
1、勘查成果
五年来,通过实施境外勘查工作,取得了一批可喜的勘查成果。获得锰矿资源储量5000多万吨,铁矿资源量2亿多吨,锌矿资源量26万吨。初步查明大型铁矿1处、锰矿1处,中型铁矿1处、铜矿1处,小型铜矿2处、铁矿4处、金矿1处、锌矿1处(详见表1)。
其中正在实施的《蒙古国南戈壁省哈日陶勒盖铅多金属矿勘查》等5个国家国外风险勘查项目,已全面完成各项计划任务,提交了蒙古国乔伊尔--赛音山达铁锌矿、菲律宾红岛铬铁矿和加蓬国恩杰里市蒙贝利和门都曼锰矿三处中-大型矿产地。估算新增资源量(333+3341)类别:铬铁矿60万吨,Cr2O3品位35~53%;锰矿(332+333)资源量3095万吨,矿床平均品位36.73%。
表1 2002-2006年获得资源量规模情况表
| 年度 | 项目名称 | 矿产地规模 | ||
| 大 | 中 | 小 | ||
| 2002 | 秘鲁纳斯卡地区铜矿风险勘查 |
| 1 | 2 |
| 蒙古国塔木梯-卡罗特洛尔富锌矿勘查 |
|
| 4 | |
| 2004 | 蒙古国乔伊尔-赛音达铁路沿线富铁矿勘查 | 1 |
| 1 |
| 缅甸曼德里省皮牙汞金矿普查 |
|
| 1 | |
| 2005 | 加蓬国恩杰里市蒙贝利及外围锰矿普查 | 1 |
|
|
| 2006 | 蒙古国乔伊尔-赛音达铁路沿线富铁矿 |
| 1 |
|
2、深化成矿区带认识,明确了勘查战略部署
通过五年来境外勘查项目的选择、立项论证和实施,进一步深化了国外重要成矿区带的认识,明确了勘查战略部署方案。①蒙古存在以著名的奥尤陶勒盖为典型矿床的铜矿成矿带,是部署铜矿找矿的有利选区,同时也是开展铁矿、铅锌矿找矿的有利区带;②菲律宾具有部署铬铁矿勘查的有利区带,由于其位于环太平洋成矿带,也是开展金矿勘查的有利地区;③秘鲁位于安第斯铜矿成矿带西部,是部署铜矿找矿的有利选区,部署以斑岩铜矿为主的找矿,可望有大的突破;④越南及其邻国是开展铁矿、锰矿找矿的有利地区;⑤中亚五国是部署铁矿、铜矿找矿的有利地区。
3、境外注册公司得到了成长和发展
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实施勘查项目和积极运作,在作为境外勘查工作的载体和平台的同时,自身也正在成长和不断发展。成立较早的蒙古正元公司,现有中外员工100多人,基地1处,钻机4台套,物探仪器6台套,岩矿实验室1座。目前蒙古正元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地质、物化探、测绘、钻探、岩矿测试分析、地质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公司,在蒙古享受较高的声誉。
4、进一步坚定了“走出去”的信心
通过实施境外勘查项目,取得了较明显的勘查成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走出去”的信心。为进一步搞好境外地质勘查工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于2007年4月召开了有总局各部门负责人、各局院主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境外地质勘查研讨会,进一步明确了要加大境外勘查的力度和投资力度,切实做好境外勘查工作。
四、境外勘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1、由于体制问题,事业单位在国外注册矿业公司困难大。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勘院在秘鲁注册矿业公司花了近三年的时间。但秘鲁矿产资源丰富,矿业秩序良好,登记矿业权比较容易,一旦站住了脚,对今后的发展很有利。
2、境外风险勘查的关键是选择好重点成矿区带、目标国家、重点工作区。我们始终把着眼点盯在世界上重要的成矿区带,如:环太平洋金、铜、铬铁矿、多金属成矿带、安第斯铜矿成矿带、古亚洲铁矿成矿带等。并着力于国家紧缺矿种,如富铁矿、铜矿、优质锰矿、铬铁矿、铅锌矿。
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在目标国力争注册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筛选并登记矿权。在开展境外资源勘查的同时,充分了解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矿业政策,了解投资政策和投资程序,充分收集各类地质资料。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促进境外地质勘查工作取得进展。
4、加强境外资源勘查安全风险防范。一是工作人员出国前都要进行身体检查,按不同地区接种不同的疫苗,切实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二是做好工作人员出国前的安全教育及环保教育。三是要做好境外资源勘查项目组突发事件的预案工作。要确保境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的境外资源勘查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把境外资源勘查开发做强、做大,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促进境外地质勘查工作取得进展。
五、下一步境外勘查工作思路
1、改善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以总局为平台打造矿业开发主体,扭转目前冶金总局在境外矿产勘查开发上存在的规模小而且分散的局面。
2、坚持以周边及近邻国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主,同时加大非洲部分资源大国勘查开发力度。积极参与拉美国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适当考虑在一些发达的资源国投资矿业开发。在我国周边及近邻国家,普遍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相对投资的成功率较高。而非洲大部分国家与我国关系相对友好,而且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外国矿业公司的控制程度也相对较弱,因此在非洲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条件比较有利。而拉美国家的矿产勘查开发虽然已经很“热”,但还是有一些空白区,我们将积极参与。发达的资源国如澳大利亚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在国际矿产勘查开发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我们将力争占据一席之地。
3、采用多元化方式参与境外资源开发。资源开发是投资较高、风险较大、周期较长的工作、我们将采用多元化方式如合资、合作经营,在风险共担,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双方高信任度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强、做大在境外的矿业公司。
4、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冶金地质总局将以总局为平台,瞄准国际上且有一定规模的矿床和找矿潜力大的地区,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和境外矿产资源状况,在所在国政治、经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社会或者资本市场融资,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境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地调中心在“走出去”方面起步比较早,但是步子迈得比较小,自2001年开始在海外从工程做起,现在在11个国家开展地质矿产工作。06年完成海外地矿收入6000万,今年签定合同1.5亿元,目前已经完成接近1亿元的技术服务合同。在海外拥有矿权20余处,老挝、智利、赞比亚、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厄立特里亚等六个国家注册有境外的公司和海外持有矿权的勘查工作。境外地质工作已经成为地调中心的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海外有三个国家做的不错,第一个是赞比亚,是我们“走出去”最早的一个国家,实行的是本地化管理;第二个是在老挝,有3个探矿权,其中有一个开展了普查工作,目前正在加紧施工;第三个是在埃塞俄比亚,获得了12个探矿权,面积1259平方公里。
总结在海外的工作,我们有四点体会:
一是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境外的地质工作。我们国内勘查的矿产资源可以说已经瓜分得差不多了,一些新的矿权的获取和维护也是难度越来越大,而且在国内的勘查成本和风险一点都不比在国外低。因此“走出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扩大生存和发展空间的一种很好的方法。
二是要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走出去”路线,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和整体优势。
三是建立适合“走出去”的体制和机制。
四是要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经费方面的支持额度。
首先,非常感谢中国矿联地勘协会邢会长给我们办事处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有关加拿大的一些情况。
加拿大经济发达,地域广阔,是世界第二大国,有着非常丰富的矿产资源,是世界上重要的矿业大国,同时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品出口国,在矿产资源方面和我国有着很好的互补性。
加拿大在陆地上只与美国相连,两个大国在政治上有着很强的政治联系,经济高度的一体化。中国进入加拿大一定要讲究一定的策略和技巧。在现有具体情况下,我们建议具备条件的中国地勘单位应积极进入加拿大,或者联合有势力的矿业公司结合成战略联盟进入加拿大。
中国的地勘单位或矿业企业进入加拿大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有较大作为:一是积极寻找资源;二是做好计划,有效的利用加拿大的矿业及地勘资本市场。
一、加拿大有着非常丰富的矿产资源
加拿大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许多矿产储量居世界前列。由于加拿大建国时间短,人口只有大概三千万,但有着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因此加拿大的地质工作,总体上空白区较多,有着巨大的找矿潜力。由于今天参会的均是矿业及地勘领域的专业人士,这方面的情况我就不再多讲了。
二、加拿大有着世界上最完美的矿业政策
加拿大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法制、民主联邦制的国家。由于其“联邦”的政治体制,每个省均有自己的矿业政策。尽管每个省自己的矿业政策均不相同,但大致类似。其透明、完善的矿业政策,在世界上是最完善的矿业政策。正是由于其完善的矿业政策,加拿大在过去的三十年始终是吸引地勘投资最多的国家或地区的世界前三名。加拿大的矿权是没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的,是单一矿权。矿权的获得方式,为“空白地”的简单登记,或者是由个体探矿者或初级探矿公司以商业方式取得。政府在“空白地”矿权的登记是积极配合的,在矿权的商业转让过程中政府基本上是不干预的。简单地说,加拿大矿权的取得,是简单、透明的。在取得矿权后,只要每年在拥有矿权特征不多的最小投入,就可以一直保持矿权。这个最低投入的标准每个省都是不一样的,但总体上来讲都是不高的。在探矿权的任何阶段,由矿权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如何处置矿权或是否进行矿权的开发。只是在进行矿业开发之前,要获得政府批准的项目环保计划书。
三、加拿大有着世界上最发达的矿业资本市场
加拿大的多伦多被称为世界的“矿业首都”,除了有每年一度的世界上固体矿产最大的商业性会议——PDAC年会以外,多伦多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矿业资本市场。进入发达国家进行矿业开发或风险勘查,大家始终认为成本高。但如果可以很好的利用加拿大的资本市场,不仅可以大大的降低进入加拿大的门槛,亦会对中国地勘企业的发展经常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全世界有一半以上的矿业公司在多伦多证交所进行交易,尤其是多伦多证交所的创业板就是为没有现金流和即时利润而量身制定的资本市场。设计出一条,初级探矿公司在创业板进行少量融资推动项目的进展。随着项目的进展,亦扩大融资的数量,提升公司,从而最终由创业板提升至主板,初级勘探公司进而成长为一个高级公司。
四、参加PDAC年会
2007年75届PDAC年会有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00多人参加,来自中国的代表有100人以上。PDAC年会是为一个有“走出去”计划的地勘单位在海外要首先考虑的活动。
PDAC年会是全球最大、最重要的矿业商业性大会。自1932年以来,在有“世界矿业之都”的加拿大多伦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75届。第76届PDAC年会计划在2008年3月2日至3月5日在多伦多市会议中心召开。为了中国矿业企业更好地交流,促进中国矿业行业的整体发展,中国矿业联合会驻加拿大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在76届PDAC年会将会举办“中国专场”等以下一系列活动。
1.3月1日,举办 “加拿大欢迎您” 的中国矿业企业进入加拿大的商务讲座。通过这个讲座,可以帮助中国矿业企业更好的了解加拿大并确立更好和更实际的进入加拿大的方案。通过与加拿大有关方面的联系,讲座获得了加拿大有关政府,PDAC和其他相关协会的极大支持。以下是已经确定的活动以及发言人员:
a. 安大略省北部开发及矿业部和萨斯卡切温省工业资源部的政府官员,分别介绍两省的矿产资源状况,优势矿产,矿业政策以及他们给中国矿业企业进入该省的一些建议。
b. 多伦多证卷交易所(TSX)的高层管理人员,介绍TSX的基本情况,希望中国矿业企业可以更好的利用TSX这一全球领先的矿业资本市场。
c. 加拿大知名律师代表,介绍加拿大的法律体系。帮助中国矿业企业进入加拿大寻找和利用资源,资本市场的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及该如何选择加拿大的律师。
d. 加拿大的知名投资银行代表,帮助中国矿业企业更好的了解加拿大的资本市场以及投行在中国矿业企业利用加拿大的资本市场的过程中的主要作用,以及该如何选择投行。
e. 加拿大的知名会计师代表,介绍加拿大的税务政策以及在利用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财务问题,以及该如何选择会计师。
f. 著名的加拿大的矿业咨询师介绍NI 43-101, 加拿大的地质报告。NI 43-101 逐渐成为全球的最流行的地质报告标准。
g. 著名的有关人士介绍加拿大的环保问题。
h. 著名的有关人士介绍加拿大的“原住民”的问题。
i. 有关的加拿大先进的找矿技术或设备。(在选择中)
j. 在讲座完成后会组织相关的活动,可以和演讲的专家更好的进行“一对一”的交流。
2.3月2日下午4:30举办“中国矿业企业联谊会”的酒会(西式)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可以促进中外企业的交流。届时会有加拿大的矿业重要的人士参加,包括政府、协会的高级官员,著名矿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会在酒会上与PDAC共同颁发“中国矿业国际先锋”奖。
3.3月2日晚上举办“中国矿业企业联谊会”的宴会(中式)活动。计划请全体参加PDAC的中国矿业人士参加,和邀请的国际著名矿业人士参加。通过这一活动,希望不仅可以促进中国矿业企业的国际交流,还可以促进中国矿业企业之间的海外经验交流。
4.3月3日上午是PDAC年会的开幕式,下午1:00到5:00是“中国矿业”的专场活动。这是一个向全球矿业介绍中国矿业商业机会的活动。PDAC会向来自全球的参会人士介绍和推广这一活动,这会是中国矿业企业在PDAC期间最好的宣传机会。在“中国专场”活动结束时会有与会人士参加的“酒会”活动以加强交流。PDAC在此活动上给予办事处极大的支持。PDAC希望“中国专场”这一活动可以与中国的世界矿业和经济大国的地位相匹配。
5.在3月2日-5日的PDAC展会期间,根据以前的会议经验和矿业企业的要求,已在展会现场有400平方英尺(20´20)的展位。
6.3月10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会联合加拿大BC省和育空地区政府举办欢迎会和讲座。BC省和育空地区政府的官员会介绍当地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政策,同时会有当地的有关矿业公司的项目介绍。
7.3月6日-9日组织参观育空地区的矿业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可以帮助中国矿业更好的了解加拿大的矿业企业,对加拿大的环境和环保可以有更好的认识。
8.3月6日-12日,组织考察渥太华、蒙特利尔、维多利亚、以及温哥华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可以帮助中国矿业更好的了解加拿大的矿业总体情况,环境保护等项目。
9.为了方便中国企业之间以及与海外同行的交流,提高参会的效率,在3月2日、3日、4日,有两个贵宾会议室,位于InterContinental酒店(室内步行5分钟可达会展中心),全天可以有偿提供给参加会议的企业举办会议和早餐商业会议。
10.为了更好的服务中国的与会人员和提高服务水平,办事处已经预定下与会场相连的5星酒店8个豪华房间,4星酒店9个房间。
11.由于会展期间机票十分紧张,尽量减少长途旅行的疲劳,尽量可以选择北京到多伦多的直飞航班。办事处建议各相关单位务必与地勘协会联系,尽早确定人数和舱位(可不必确定人员),以便确定机票。
根据以上所述,中国地勘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订长期计划积极进入加拿大。利用自身优势,利用加拿大完美的矿业政策,在资源丰富的加拿大进行有效的勘查活动。并要充分利用加拿大的资本市场,更好更快地促进自身的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和邢会长,并希望可以尽早的在加拿大见到大家。谢谢!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粤府〔2006〕6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以体制创新、机制转变为重点,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加快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工作体系,推动地质勘查工作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事企分开。转变地质勘查工作机制,推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分开运行与良性互动,建立政府和企业合理分工,相互促进的地质勘查体系。
(二)分类改革。根据地质勘查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方向,分类定性,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改革措施,确定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因地制宜。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进改革,增强我省地质勘查的服务功能和资源保障能力。
(四)积极稳妥。把握地质勘查工作的特殊性,以人为本,将推进改革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稳步扎实推进改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整合资源,重组省地质勘查机构。
将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和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划归省地质勘查局管理,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作为省地质勘查局下属二级局,业务相对独立。保留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质勘查局、省核工业地质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行业管理。
整合后的省地质勘查局以及省核工业地质局局机关,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下属地质勘查单位,推进下属地质勘查单位体制改革;组织下属单位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加强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科研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国家、省下达的地质勘查经费的管理、使用等。
从优化我省地质勘查队伍布局出发,按精干、高效原则重新核定省地质勘查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的机构编制。
(二)调整省地质调查院管理体制。
将省国土资源厅下属省地质调查院划归省地质勘查局管理,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等工作,开展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源,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三)分类推进下属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各地质勘查单位和队伍,根据其承担任务情况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分类定性。
1、调整布局,建立公益性与商业性结合地质勘查体系。按区域覆盖、优势互补原则,对省地质勘查局、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地质勘查同类单位进行整合,集中优势,树立品牌,参与市场竞争。在维持现有布局的基础上,原则上一个地级市保留一支队伍。主要任务是参与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的研究;参与国内外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开展工程地质、综合找矿和对外服务工作等。
2、转变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各地质勘查单位,在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时,要积极开拓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转变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走向市场,走向社会。
将已实行企业化管理、条件成熟的地质勘查单位转制为企业,转制后可设定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维持不变。可采取与矿山企业联合组建矿业公司,或改组为地质勘查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地质勘查单位转制后,划入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或属地管理。
3、剥离经营服务单位。将各地质勘查单位完全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司、疗养院、招待所、工厂等进行剥离,推向市场,转企改制。无经营条件的予以撤销。剥离的经营服务单位的财务关系,划入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或属地管理。
4、分离事业单位办社会职能。将各地质勘查单位举办的中小学校、医院等成建制移交当地政府或予以撤销。
(四)创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
建立适应地级以上市政府工作需要的地质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1个公益性地质勘查单位作为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预警、防治、危机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实行“省市结合、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配套措施
地质勘查单位职工在改革前,年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特殊工种按有关规定执行),本人提出要求,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
对改革前已离退休人员和本次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在目前财政拨款中单列,按相关标准发放,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离休人员原则上分别由整合后的单位管理。转企或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单位的原离退休人员分别交由省地质勘查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管理。
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问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相关政策执行。
四、改革的组织实施
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且政策性强,必须统筹部署,精心规划,认真组织。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各地勘单位具体实施。各地质勘查单位在改革中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
各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
经研究,定于11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一届六次理事(扩大)会,请各单位安排副会长、理事届时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请国土资源部领导和中国矿联领导就进一步贯彻《决定》及加强地勘协会工作做重要讲话
(二)请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就地勘单位关注的中央地勘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等有关问题讲话
(三)开展境外地质勘查开发研讨与交流,并座谈与中国矿联驻加拿大办事处联合举办明年加拿大PDAC大会中国专场有关事宜
1.请商业部有关负责同志就“走出去”有关政策问题讲话
2.请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全球资源战略研究室主任围绕境外资源勘查开发作形势分析讲话
3.有关地勘单位介绍境外勘查开发的经验与作法
4.中国矿联驻加拿大办事处主任介绍加拿大矿业政策和有关情况,并提出明年联合举办加拿大PDAC大会中国专场有关事宜
(四)受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委托讨论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座谈会上《全国地勘局长倡议书》送审稿
(五)中国矿联地勘协会2007年工作简要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书面发言,并征求意见
二、会议时间
11月2日上午9点开会,会议一天。
京外单位请在11月1日下午报到。在京单位11月2日8点40分前报道,如在京单位需11月1日下午报到的,请在回执表中注明。
三、会议地点:华润饭店,位置在京通快速路高碑店桥西北侧,东四、五环之间。(后附图)
四、其他事项
1、会议代表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2、一般不安排接送站,如有特殊情况,请电告。
3、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于10月25日以前传给中 国矿联地勘协会,以便作相应安排。
4、本次会议由核工业地质局承办。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2007年10月18日
以“走出去”为主题的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一届六次理事(扩大)会11月2日在京召开,吸引了地勘行业40多名局级领导前来参会。其“热度”之高颇含深意。为此,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李元称赞说“表明这次会议主题好”,地勘协会是中国矿联“工作得力的一个分支机构”。
李元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勘行业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在学习弄懂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把握新形势对地勘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就“促进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李元发表了三点意见: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地勘工作。地勘行业要从资源保障为主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和多方位的发展,提高服务于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我国地勘队伍的优势,大力发展矿产勘查开发业,力争在国内深部、陆地新区、海上和海外找矿上有新突破。三是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要在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上取得重要成果;要在加强地质人才开发,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和专业精深的地学新人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在强化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建设高素质的地勘队伍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会议由中国矿联地勘协会会长邢新田主持。他说,此次会议确立这样的主题,是为地勘单位更好地“走出去”提供服务。他向理事单位汇报了今年前10个月的工作以及近期和明年的工作要点。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向会议代表介绍了中央地勘基金的性质、定位和运作管理模式。他强调,该基金不同于一般的基金,具有主动承担勘查风险,要有经济回报却又不追求最大化的特征。
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副司长孙宝亮介绍了当前地勘队伍“走出去”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他指出,“走出去”必须遵循“双赢”的原则,既要积极又要有序。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副司长刘连和传达了温家宝总理有关要重视地质工作质量的最新批示。他指出,必须严肃正视这个问题。不看到这个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我们将负历史的责任。明年地勘司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制定全地勘行业的发展战略,强化监管,完善地勘单位的资质管理,推行“技术质量年”活动。
张新安作为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全球战略研究室的主任,以翔实的数据分析了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勘查“走出去”的形势。他认为,地勘单位“走出去”的步伐和国内矿山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总量偏小。应发挥技术上的优势,加强和矿山企业的联合,使生产要素更加完臻,提高国际竞争力。
中国矿业联合会驻加拿大办事处主任曾念庆以一手调研资料介绍了加拿大的地质勘查与开发形势及政策,并对举办2008年加拿大PDAC大会中国专场的有关事宜作了说明。他说,即便像加拿大这样的发达国家,中国企业和地勘单位“走出去”也并非无用武之地。关键要熟悉当地的一些“规则”。
河南省地矿局副局长蒋家振、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副局长琚宜太分别在会上介绍了本单位“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经验。
与会理事对地勘协会在党的十七大刚刚落下帷幕就召开这次会议,并选择“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为会议主题,感到“十分及时,“很有针对性”。对总理的最新批示,理事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分析了近几年在一些单位地质工作质量下降的原因,一致认为,地质工作是个“良心活”,涉及百年大计。当前地勘队伍任务负荷太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已成为事业发展的瓶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职工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探索从体制、机制入手,用创新管理来解决问题。有的理事建议,要建立第三者监控体系,实行地质工作监理制。
(摘自2007年11月8日《中国矿业报》)
11月2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李元出席中矿联地勘协会一届六次理事会。他在会上指出,地勘单位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大力发展矿产勘查开发业,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
李元强调,要用十七大精神作统领,指导地勘行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等,这些都对地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更为我们充分发挥地勘工作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工程基础和开源节流等多功能作用指明了方向,拓展了视野,明确了任务。促进地勘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落实《决定》为主线,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从以资源保障为主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和多方位的发展。既要有能承担传统地质工作的能力,又要大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的能力,还要提高做好灾害、环境、城市、工程、农业、旅游地质等工作的能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李元指出,地勘单位要大力发展矿产勘查开发业。作为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源作支撑。即使是节流、发展绿色矿业,也需要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中,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设备、人才、资料以及善于对付复杂地质情况等优势,大力发展矿产勘查业,力争在国内深部、陆地新区、海上和海外找矿上有新突破。
李元强调,要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要在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上取得重要成果;要在加强地勘人才开发,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和专业精深的地学新人上取得明显成效;要在强化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建设高素质地勘队伍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摘自2007年11月8日《中国国土资源报》)
(摘自2007年11月8日《地质勘查导报》)
各位副秘书长: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切实加强地勘协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实现2007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服务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创造出新的业绩。经研究,定于8月14日在京召开2007年第二次(一届十三次)秘书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研讨加强地勘协会自 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地勘协会功能的途径和措施;
2、通报地勘协会2007年上半年的工作,研讨下半年的工作;
3、围绕《地勘单位智力投入补偿机制研究》和《地质勘查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研究》两个课题进行专题研讨,结合地勘单位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位副秘书长接到通知后,在本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会议内容做好会议交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请会前将文字材料交地勘协会一式五份;
2、若副秘书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请贵单位另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做好参加会议的材料准备。参加会议的名单,请于8月8前电告地勘协会秘书处。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略)
中国矿联地勘协会
2007年7月24日
抄报:中国矿业联合会
国土资源部地勘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关于委托地勘协会“开展2007年度全国地质勘查单位(队、院、所、勘查公司)技术负责人地质勘查技术培训的工作”要求,以及部地勘司行业管理处审定的培训方案,地勘协会在中国矿联的领导下,在部地勘司的现场直接指导下,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和地矿局的大力支持下,于7月3日至5日在哈尔滨市成功举办了全国地质队(院、所、公司)技术负责人第二期固体矿产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高级培训班。经现场问卷调查,学员们都认为达到了预期目标,一致表示比较满意。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开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期培训班在筹备工作中,认真吸取了第一期培训班的经验和教训,注重在抓落实中突出重点,在改进中突出效果。在坚持抓好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把握主题,选聘教师;抓早抓好,编印教材;摸清底数,落实培训对象;精心安排,落实培训地点等五个环节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着重在改进和落实方面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定岗定责。
筹备工作开始前,地勘协会邢新田会长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再次领会部地勘司对培训工作的要求,对第一期培训班的筹备组织工作进行分析,列出工作程序,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奖罚标准;坚持工作的系统性,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确保筹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坚持从实际出发,抓好补充教材的编印。
今年第一季度,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和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与本期培训内容直接相关的两个文件。中国矿业评估师协会关于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公告对本期培训也有着直接的影响。为确保本期培训能够体现这三个文件的精神,方便教师授课,有利于学员们学习,会前,我们编辑出版了中国矿联地勘协会第17期会刊,刊登了上述文件,并作了相应说明,作为培训的补充教材,提前发给了每位学员。
3、注重教学环境,确保投影及音响效果。
鉴于第一期培训期间,曾出现因投影及音响效果欠佳,不得不临时整改的情况,本期培训班筹备期间,则把确保教学场地的投影及音响效果作为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早安排,早安装、早检查。部地勘司孟海涛副处长,地勘协会邢新田会长都在开班前亲自检查,亲自把关,使本期培训有一个较好的教学环境。
4、把握住关键,抓好培训对象的落实工作。
培训工作的成败,在一定意义上讲,取决于学员的报名率,特别是报到率。由于第二期培训班正好处在地勘单位野外工作的黄金季节,不少技术人员对培训渴求而又难以如愿。因此,在整个筹备期,地勘协会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在学员的报名率和报到率上。先期认真对华东、中南地区12省、市辖区内的地质队(院、所、公司)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以及东北三省尚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的有关人员等培训对象进行一次普遍的电话访问,听取意见,摸清底数;开班前,又对报名学员再次逐个联系,确保参加本期培训人员达到了150人。
二、扎实做好培训期间的组织工作
本期培训过程中,着重抓了教学效果和教学总结两个环节:
1、注重教学内容、方法的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本期培训、教学互动性强,更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着眼于地质找矿野外实践应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形成了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在授课内容上注重“新”,注重更新教学理论和方法;二是在授课方法上注重“实”,尽可能剖析学员所在地区的找矿实例;三是在授课时间上适当延长,由第一期的两天延长为三天。在培训班上,中国科学院院士翟裕生教授着重讲授了地球系统、成矿系统、勘查系统等三大系统研究的新理念和新成果,还向学员传授了自己几十年来开展地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叶天竺教授通过剖析自己负责的大量矿产勘查实例,讲授了固体矿产资源预测理论与方法;国土资源部咨询委员严铁雄研究员传授了自己多年来参与制定和管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规范的经验,还对国土资发[2007]26号等三个文件进行了解读;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王京彬教授在系统总结国内外深部找矿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向学员传授了深部找矿的新知识。
2、注重听取意见,认真抓好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地勘协会向各位学员印发了《征求意见表》,听取学员对本次培训的意见及对后期培训的改进建议。培训班结束后,在邢新田会长的主持下,又及时对培训班的情况进行总结,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目的在于,为办好后期培训班提供有益的经验。
三、主要收获和体会
1、邢新田会长根据大家的看法,对本期培训班总结出三个成果:一是通过名师讲课,学员们都接受了一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教育;二是培训班作为一个平台,为不同行业的地质界同仁提供了一次交流的机会;三是中国矿联和部地勘司行业处领导通报的行业形势为学员们提供了有价值的高层次的信息。
2、本期培训班之所以获得成功,大家提出了如下看法:一是部地勘司精心安排,严格把关。今年以来部地勘司把地质理论和技术的培训作为贯彻《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列入了部地勘司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中,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案制定、实施方法等方面都作了明确指示。为办好第二期培训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领导重视。中国矿联崔德文副会长、部地勘司孟海涛副处长亲临指导,在开班仪式上,崔副会长代表李元副部长、曾绍金常务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地勘协会作为全国地勘行业唯一的协会组织,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的工作中心,按照中国矿联的工作部署,能很好地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多次得到李元副部长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举办培训班也是地勘协会实实在在为地勘单位服务的重要内容,已经得到了地勘单位的认可和支持,希望地勘地会在服务上多下功夫,多做贡献。孟副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委托地勘协会将基层地勘单位技术负责人轮训一遍,是找矿实践的需要,是目前矿业开发形势发展的需要。他强调了两点,其一,全行业地勘经济快速发展,勘查市场十分活跃,但地质人才受到了制约,尽管各行业、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固体矿产勘查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培训,但百万地质大军缺乏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培训平台,今年此项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其二培训是落实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措施。今年培训四期,随着工作的进展,今后还要有所创新。他希望各位学员认真学习,学有所获;领导的重视,为办好第二期培训班提供有力的支撑。二是培训班的授课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切中主题,满足学员的渴求,适应当前地勘单位加强地质工作的迫切需要,顺民心、得民意,为办好第二期培训班提供了质量保证。四是地勘协会对培训工作组织严密,正确执行了部地勘司的指示,各地勘单位鼎力相助,特别是黑龙江省地矿局和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全力支持,为办好第二期培训班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几点建议。
根据学员们提出的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建议:
1、建议经常开展此类培训班,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区域性的。培训对象应主要面向野外生产一线的地质技术骨干;要多关心野外一线的同志;建议对勘查公司和矿业集团多给一些支持。
2、建议多搞一些专业性培训,比如:煤炭、物化探、钻探等,在内容上尽可能加大实践知识的传授,增加实例分析内容。
3、建议在培训中加强教学互动,多安排一些交流和答疑,可适当安排现场考察活动;也可以开办网上授课。
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安排,2007年度中央财政地勘专项六个大类项目资金评审工作,自8月15日开始,于9月14日圆满结束。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受环资处领导的委托,承担并完成了全部项目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以及专家评审结果的校核、汇总等服务工作。这是地勘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环资处的直接指导下,连续第七年承担并完成此项工作。
2007年度六个大类项目共申请2400个,申请资金共计879503.3739万元,其中申请拨款831937.294万元,申请财政贴息47566.0799万元;财政部依据《申报通知》精神,实际安排评审项目2234个,申请备审金额共计785321.0289万元,其中备审拨款737754.949万元,备审财政贴息47566.0799万元。一个月来,地勘协会从严把重要环节入手,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评审服务前的准备工作
(一)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了由地勘协会邢新田会长任组长的中央财政地勘专项资金评审材料服务工作小组。
(二)多次召开服务小组工作人员会议,逐个学习领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六个大类项目《申报通知》精神,认真总结过去六年,特别是2006年服务工作的有益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统一认识,提出改进措施。
(三)制定了《关于做好财政部2007年度地勘专项资金评审材料工作的方案》,报环资处审批。
(四)修改完善了六个大类项目的《评审指南》和相关附表的送审稿,包括有:
1.2007年度中央财政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评审指南;
2.2007年度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评审指南;
3.2007年度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专项资金评审指南;
4.2007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评审指南;
5.2007年度地勘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评审指南。
6.2007年度全国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评审指南。
(五)维护计算机与相关打印设备,购置墨盒和打印纸张以及评审材料包装物品等必需办公耗材,做好评审过程的物质准备。
二、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
地勘协会在整理、汇总申报材料过程中,坚持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项目《申报通知》为依据,以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及中央管理的各地勘单位与大型企业的申报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项目名称、排序、数量及内容进行整理汇总。为提高项目评审的准确性,除对各大类项目统一按地区分类外,还对资源保护项目、国内地勘专项、国外风险勘查专项分别按矿种或专业进行了分类。经过多次核对,汇编了六个大类《申报汇总表》,报环资处预审。
2007年度申报项目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勘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项目合计204个,申报金额66320.82万元。其中除上海市、浙江省、新疆自治区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财政厅、新疆建设兵团、大连市共申报项目170个,申报金额45931.96万元;中央管理的7个地勘单位申报项目34个,申报金额20388.86万元。
(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
申报项目合计391个,申报金额216936.28万元。其中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大连市共申报项目293个,申报金额168464.56万元;中央管理的7个地勘单位和10个大型企业申报项目98个,申报金额48471.72万元。
(三)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
申报项目合计72个,申报金额77426.92万元,包括申请拨款65763.86万元,申请贴息11663.06万元。其中,北京市等16个省(市、自治区)申报41个拨款项目,申报拨款金额36952.89万元;中央管理的4个地勘单位和6个大型企业申报拨款项目25个,申报拨款28810.97万元;另外,安徽省、甘肃省和4个大型企业申报财政贴息项目6个。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申报项目合计457个,申报金额431423.754万元。其中31个省(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共申报项目392个,申报金额387385.374万元;中央管理的7个地勘单位和9个大型企业申报项目65个,申报金额44038.38万元。
(五)地勘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
申报项目合计1175个,申报金额35949.25万元。其中,除新疆自治区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财政厅申报项目1005个,申报金额30373.03万元;中央管理的5个地勘单位申报项目170个,申报金额5576.22万元。
(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申报项目合计101个,申报金额51492.58万元。其中,除安徽省、西藏自治区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申报项目99个,申报金额50832.58万元;大连市申报项目2个,申报金额660万元。
三、备审项目评审结果汇总
2007年度中央财政地勘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共聘请专家67名,其中国内地勘专项评审组9人,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评审组19人,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评审组4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评审组22人,地勘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评审组7人,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评审组6人。
为严格按《申报通知》办事,评前,环资处对违规申报的项目进行删减。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地勘协会特别注意抓好评前、评中和评后三个环节,努力在“准确度”上下功夫。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评前,根据环资处预审意见,分别校核、编汇了六个大类项目“备审汇总表”,同时编印了《专家评审材料目录》,向每个专家印发了《申报通知》、《评审指南》、《评审项目目录》、《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评审结果登记表》,与项目原始申报材料一起,进行规范包装成箱,于会前分别送到每个评审专家手中。
2.评中,及时满足评审专家的需要,快捷提供专家所需要的表格和资料,做好服务工作。
3.评后,着重抓了两个“及时”。一是及时从专家手中收回评审材料,装箱运回档案室,确保材料安全;二是及时按照环资处已审查过的《专家组评审结果登记表》,当即进行汇总,分项进行逐个核对,做到不漏项,评审结果登记准确无误。
(二)2007年度中央财政地勘专项专家评审结果
实际评审项目2234个,备审金额为785321.0289万元,其中拨款737754.949万元,财政贴息47566.079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地勘专项资金项目
在备审的150个项目中,安排项目59个,财政拨款20288.89万元,排队项目54个,财政拨款18298.73万元。
2.矿产资源保护项目
在备审的347个项目中,安排项目134个,财政拨款71729.76万元,排队项目139个,财政拨款83298.51万元。
3.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
在备审的72个项目中,安排项目30个,财政拨款36892.36万元,排队项目27个,财政拨款22103.8万元,财政贴息8545万元。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在备审的393个项目中,安排项目172个,财政拨款175595.839万元,排队项目159个,财政拨款129426.07万元。
5.地勘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
在备审的1175个项目中,符合贴息条件的有23533.6159万元。
6.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在备审的97个项目中,安排项目39个,财政拨款18850.66万元,排队项目32个,财政拨款14942.39万元。
四、材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度中央财政地勘专项资金六大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虽然总体上是按《申报通知》要求上报的,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在59个申报主体中,完全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只有12家,占59个申报主体的20% 。绝大多数单位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办事,各行其是,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申报材料汇总格式不规范,文件汇总表与汇总盘内容不一致,近40%的单位根本就没有汇总,缺少汇总盘;
(2)项目材料不全,有的单位文件上有的项目,却没有项目材料;
(3)项目材料漏洞多,有些材料极不规范。有的单位申报项目材料,名称残缺不全,有的张冠李戴,有的申报材料不注明项目起止时间,有的不注明承担单位;
(4)部分申报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对2006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说明,有的未按要求提供当地保证金制度或说明;
(5)部分单位不按财政部要求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或者留了联系人根本联系不上。
2.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少数专家不按《评审指南》要求办理,有的不认真填写《评审结果登记表》,造成《专家评审意见表》与评审结果登记表上的内容不一致;
(2)有的专家评审完毕后,不按要求整理评审文件和材料,任其零乱散放;
(3)相当多的专家评审结束后,不按要求移交项目材料,擅自离会。
所有这些,给地勘协会整理材料、分类登记、汇总等服务工作,都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二)加强材料工作的主要措施
1.为确保评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地勘协会不得不抽出2人专门从事联络工作,先后分别与材料残缺的国内地勘项目12个申报主体单位、矿产资源保护项目材料残缺的28个申报主体单位、境外风险勘查项目材料残缺的22个申报主体单位,财政贴息项目材料残缺的11个申报主体单位,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材料残缺的23个申报主体单位,地质遗迹项目材料残缺的9个申报主体单位,进行反复联系,除电话、传真催办外,还发出电子邮件74个,收回电子邮件46个,收到邮件快递8个。
2.与此同时,地勘协会还加大了自查力度,严把材料进出的三道关口:一是申报项目材料的核对关,二是备审材料核查关,三是评审结果核对关;基本保证了项目材料整理和汇总的准确无误。
(一)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要努力克服勘查工作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减少直至杜绝重复勘查、重复评价。要实现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使一矿变多矿、非矿变成矿,从而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
(二)坚持用有限的工作量获取最大的勘查成果。要把地质勘查工作延伸到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为资源开采利用提供充分的信息保证。要优化地勘项目工作投入,实现地质找矿的规模化突破。要努力提高地质资料的社会共享程度,促进地质资料的深层次开发和多次性利用。
(三)坚持对矿产资源进行集约化评价与重复性利用。要努力提高共伴生矿、低品位矿的综合评价水平,促进危机矿山和废弃矿山资源的再勘查与再利用。
(四)坚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障的和谐统一。要树立循环经济环境中资源观和环境观,发挥地质勘查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中的先导性与基础性作用,在矿业开发领域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五)坚持宏观层面考评与微观层面考评相结合。依据不同考评层面的客观需要,对考评主体与考评客体的权、责、利关系给予准确定位,对考评标准、考评程序、考评手段进行持续规范。
(六)坚持考评定额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单位的发展不平衡,以及不同矿种的差异性,设置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相辅相成的考评定额,确保考评指标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地勘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
(一)地勘循环经济宏观层面评价指标
宏观层面评价指标是考核和评价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地质勘查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平的指标。建议设置如下五个指标:
1.地质勘查项目成功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反映成功项目数与设置项目总数的比例关系,用来评价地质勘查项目设置的合理程度。同时也是衡量勘查资金使用效率的辅助性评价指标。
(2)计算公式:
地质勘查项目成功率=达到预期勘查目的探矿权总数/探矿权设置总数×100%
2.矿产勘查投入产出贡献比
(1)指标含义:
该指标用于衡量矿产勘查资金投入的产出效率。主要体现某一地区或矿区勘查投入与探明资源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2)计算公式:
矿产勘查投入产出贡献比=探明资源储量潜在经济价值/地区或矿区矿产勘查投入资金
3.矿山储量监测覆盖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用于衡量某地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覆盖程度。表明已经开展储量监测的矿山数与地区矿山总数的比例关系。
(2)计算公式:
矿山储量监测覆盖率=已开展储量监测的矿山数/地区矿山总数×100%。
4.矿区地质环境评价覆盖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是用于衡量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工作的进展状况。是指已经完成地质环境评价的矿山个数与地区矿山总数的比例关系。
(2)计算公式:
矿山地质环境评价覆盖率=已完成地质环境评价矿山数/地区矿山总数×100%
5.地质资料社会共享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用于检验一个地区地质资料的社会化利用程度。反映地质资料与可共享地质资料总量的比例关系。其中认定可共享资料的依据为《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计算公式:
地质资料社会共享率=已实现共享资料的数量/可共享地质资料总量×100%
(二)地勘循环经济微观层面评价指标
微观层面考评指标是为衡量某个地勘企事业单位(包括投资类和作业类)发展循环经济状况和水平而设置的。建议设置如下三个指标,并同时对投资单位和作业单位予以分别考核。
1.共伴生矿综合评价率
(1)指标含义:
它是衡量共伴生资源综合勘查程度的评价指标。反映的是按规范完成共伴矿评价报告数与所提交勘查报告总数的比例关系。
(2)计算公式:
共伴生矿综合评价率=按规范完成共伴生矿评价报告数/提交矿产勘查报告总数×100%
2.边际次边际矿产资源量综合评价率
(1)指标含义:
它是是衡量低品位资源评价程度的评价指标。指按规范完成的矿体边际次边际矿产资源量的综合评价报告数与提交勘查报告总数的比例关系。
(2)计算公式:
边际次边际矿产资源量综合评价率=按规范完成边际次边际矿产资源量的综合评价报告数/提交矿产勘查报告总数×100%
3.地质资料汇交合格率
(1)指标含义:
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有关实施办法的要求,以项目(包括探矿证和采矿证)为单元,保时、保量、保质向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地质资料汇交为合格。此项指标设置的宗旨是对地勘企事业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起到刚性的约束作用。
(2)计算公式:
地质资料汇交合格率=保时保量保质汇交地质资料份数/应汇交地质资料总份数
四、建立地勘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保障措施
上述考核指标主要是从技术层面提出的。一般说来,技术上的措施要靠体制上的措施来加以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以地质勘查循环经济建设为出发点,致力于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的建设与改革。
(一)明确地质勘查循环经济建设的考评主体与考评客体。一是设置两级考评主体,即中央与省(市、自治区)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两类考评客体,即地方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对投资类单位与作业类单位要采取“双管齐下”的考评方式,从不同侧面共同促进循环经济的建设。
(二)规范地质勘查循环经济建设的考评方式。以地勘行政管理部门考评为主,同时探索委托中介机构全权代理进行考评的工作方式。中央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宏观层面的考核。省区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微观层面的考核。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循环经济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对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考评的延伸方式和考核细则。
(三)建立地质勘查循环经济建设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将宏观层面的考评指标作为省(市、自治区)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将微观层面的考评指标作为政府部门管理企事业的重要手段,对考评达标的企业优先予以企业资质年检与矿权审批;对考评不达标的企业不予以或延缓给予企业资质年检与矿权审批。
促进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建设的举措可分为三个类别。一是战略性举措。即从战略高度出发,制定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建设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浓郁氛围。二是体制性举措,即在管理体制方面,深入剖析制约循环经济建设的负面因素,按照循环经济建设的基本要求构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体制。三是技术性举措。即以循环经济为主线,大力开展技术攻关与技术推广,为建设矿产资源循环经济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笔者认为,上述三类举措中,体制类举措的潜力空间最为巨大。深入研究和不断推出体制性的实施举措,对促进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一、循环经济与管理体制的辩证关系
循环经济是生产方式的一种表现形式,管理体制是上层建筑的一项组成部分。为此,既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构建管理工作新体制,同时也要发挥管理体制对循环经济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在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三方面举措中,战略性举措是前提条件,体制性举措是保证条件,技术性举措是基础条件。三个方面举措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切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体制性举措一旦滞后,不但会使战略性举措成为“空中楼阁”,也会使技术性举措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体制性举措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侧面。我国的矿产资源产业,从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脱胎而来,正处在体制转轨的攻坚阶段,各方权益主体的权力、责任、利益、义务尚处在调整当中。一项重要举措的出台,就是权益格局的重新划分。举措一旦得力,不但会对循环经济建设产生量的促进,甚至还会致使循环经济建设产生质的飞跃。与之相反,如果权益格局长期扭曲,其它方面的举措难免治标不治本。为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循环经济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重要枢钮是利益驱动机制。就其本身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有效促进循环经济的建设,也可以严重阻碍循环经济的发展。对待这种机制,关键要有一种极为客观的态度。首先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难免要趋利而行,如果不在管理体制设计上查找先天性缺欠,而把循环经济不畅的责任归咎于企业的“思想觉悟”,那必将完全陷入主观幻想当中而难以自拔。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反思管理体制中的非循环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变“让他循环”为“他要循环”,最终打造出适应循环经济建设与发展需要的管理新体制。
二、矿产资源非循环经济的表现形式
上述三个类别举措的立足点各不相同。战略性举措从长计议;体制性举措从大处着眼;技术性举措从小处着手。研究体制性举措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从事关全局的重大体制性障碍开始,致力于理论上的创新,最终提出具有导向性和牵动性作用的关键性举措。
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通常被概括为:“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以此为线索,不难发现,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非循环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地质勘查投资主体越位。探矿权市场的繁荣,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一时间,地勘投资领域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抢注和炒作探矿权成了谋取暴利的快速通道。转瞬间,探矿权的数量和面积已到了宏观决策层无法容忍的程度。依照地质勘查投资的客观规律预测,巨额的勘查投资将要付之东流。这与循环经济“减量化”的基本要求南辕北辙。其中的根本原因便是地勘投资主体的严重越位。不可否认,地勘市场允许每个企业甚至个人都参与投资。但并不等于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可以直接控制投资。地质勘查是专业化要求极为严格的投资领域,大众性投资必须通过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投资主体作代理。如果投资控制者的市场准入条件设置过低,必然导致地质勘查呈现极为粗放的发展态势。并成为建设和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无底“黑洞”。
第二,矿产资源管理主体缺位。一个时期以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里的种种破坏与浪费行为触目惊心,不胜枚举。对此,政府部门屡禁不止,无可奈何。地上地下遗弃的矿产资源无疑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斗”,对循环经济所要求的“再利用”提出了严峻挑战。究其根源,是对矿产资源财产权尚缺乏本质的认识,对矿产资源交易权尚缺乏清晰的界定。不能否认,自矿产资源市场放开以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和重要成绩。但这种有偿使用不是切切实实地建立在矿产资源“地下实物”财产权的基础上,而是虚虚实实地建立在矿产资源“地上产品”交易权的基础上。矿产资源主要税费的征缴,是以矿产品开采量和交易额为基本依据,尽管增补了回采率等限制性指标,但也因管理技术不到位而形同虚设,以至矿产资源最终还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这是矿产资源“地下实物”管理主体缺位,相关主体“权、责、利”关系模糊的必然结果。
第三,地质环境保障主体不到位。矿产资源的再循环不同于矿产资源的再利用,其循环主体已不局限在矿产资源本身,而是涵盖了矿产资源依附的整个地质体,即所谓的地质环境。此外,这种循环也不是简单的机械循环,而是更高层次的生态循环。当前的现实问题是,虽然对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给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对这种影响及后果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所在地的地质和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当地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受到利益侵犯的当地居民也通过非法渠道阻碍正常矿业活动或一同参与破坏性矿业活动。其根本原因是,地质环境保障的主体不甚明确,保障的目标不甚清晰,保障的标准不甚规范。为此,建立地质环境参与循环经济的大循环规则已经势在必行。
三、对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思考
其一,地质勘查集约化。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矿产资源供给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这种需求不是靠零零散散拾得“三瓜两枣”能够满足得了的,矿产资源勘查必须实现规模化的突破。况且,我国的地质找矿已经进入到“攻深找盲”的新阶段,找矿风险越来越大,没有雄厚资本与先进科技作依托是难以为继的。对此,必须积极培育大型、骨干企事业单位,并以其为载体,带动地质勘查增长方式的转变。否则,粗放式的地质勘查投入必将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并在根本上违背循环经济“减量化”的基本原则。
其二,矿产资源资产化。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以至矿产资源财产权与交易权本末倒置,无形的“期货权”作为第一标的物取代了有形的“实物权”。最终促使采矿企业将品位处在边际状态和开采成本相对较高的地下资源视为与己无关的“身外之物”。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原则失去了根本的立足基点。如果能够突出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明确地下资源为采矿者的“囊中之物”,变矿产资源“零售”为“批发”,既可提高企业对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可降低政府对资源的监管成本。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随之便能水到渠成。为此,将矿产资源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创建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体系,已成为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建设的必然选择。
第三,地质环境资源化。让地质环境加入矿产资源循环的前提条件是明确地质环境的资源属性。其基本内涵如下:一是在矿山绝采后,残留在地下、地上的矿石和废石仍旧存在可以再利用的潜力。二是在矿山绝采后,被恢复的地上环境或被拓展的地下空间,可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重要的支撑条件。一旦这种资源属性被定位,便可变“被动式”恢复环境为“主动式”开发环境,从而实现资源与环境的一体化运作。
四、构建资源管理新体制的若干建议
1.培育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一般都需要培育大型企事业单位担纲“领军”职能,地质勘查行业更应如此。这种市场主体必须集资本优势和技术优势于一体。为此建议:一要明确国有地勘队伍在国有资本运营中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以探矿权价款转增资本金、委托运作地质勘查基金等形式注入国有资本,并积极拓展社会化的融资渠道。二要鼓励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联合投资创建新型的企业组织。其目的是有效促进资金与技术两大生产要素的充分集成。新型企业要严格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则进行运作。同时国家采取必要的税费政策,限制一次性矿权交易行为,鼓励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新型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和商业性两大地勘基金体系。政府运作的公益性基金不以盈利为目标,对成功项目也只进行成本性回收。市场运作的商业性基金则完全体现盈利的本质特征,面向社会进行开放式融资。四是设置地质勘查投资企业的准入门槛。与之相配合,积极探索体制转轨阶段地勘企事业单位融资和大众投资的现实途径。
2.改革矿产资源税费的征缴办法。一是按照“政、资”分开的基本原则,构建独立的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改革矿产资源税费的征缴办法。二是发挥矿产资源税费的宏观调控职能。应当明确,税费征缴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要在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权益的同时,发挥其在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调控作用。三是征缴主体与征缴手段要协调配套。税务部门的收税要以矿山企业的货币流量为依据,矿管部门的收费要以矿山企业的资源开采量为依据。围绕上述两条主线,大力培育税费征缴的技术支撑手段。四是对中小型矿山企业一次性拍卖矿产资源的地下储量。在设置标底时,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其资源的回采条件和综合利用条件。对一次性付款难度大的企业,可分期分批进行征缴。五是明确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税费的分成比例,同时划分各级政府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中的基本职责。
3.建立地质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一是划分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的权责归属。按照历史沿革、矿山类型、开采规模等要素对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予以分类、分级。明确各级政府及各类企业在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基本权力、责任和义务。二是征缴矿山地质生态环境补偿金与抵押金。补偿金可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合并征缴,用于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公益性投入。补偿金可与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合并征缴,对按规范完成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的企业足额予以返还。三是推进矿产资源探采与地质环境治理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探矿权、采矿权、环境权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矿山绝采后采矿权持有者依法优先取得矿山的环境权,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开发的收益权。四是推进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建设的产业化进程。在科学评估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与开发收益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招商引资。设置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治理的专业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