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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地质勘查事业发展,增强地质勘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后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了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专项资金。同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资源处委托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在2001年8月23日-31日对全国各地向财政部申报的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开展评审工作。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会长邢新田同志亲自担任评审组的总负责人,副会长刘益康、孙肇均同志,副秘书长武胜、杨兵和各有关会员单位派来的专家共同参加评审工作,以及地勘分会秘书处和挂靠单位地质处专家等共同努力,全力以赴,认真负责,高效有序地完成了财政部交给的评审任务。
一、组织领导
中矿联地勘分会首次参加的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评审工作是在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领导下进行的。财政部胡华庭副司长亲临现场指导,并做了重要的动员讲话,提出评审工作要求和评审原则。为了使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组成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环境资源处处长尤艳馨主持评审工作,副处长姚劲松同志和调研员刘健同志坐阵指挥,并参加专家组参予了评审工作。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以服务于会员、服务于政府决策、服务于地勘事业发展的“三个服务”为宗旨,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评审工作以准确,公正、客观的严格要求下进行,圆满地完成这次评审工作。
二、准备工作
1. 各地向财政部申报的专项共513项(申报资金140227万元),这些项目专业内容十分复杂,包括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与灾害治理、水文与地下水资源勘查、基础与工程地质勘查、地热与能源资源利用、物化探与遥感地质调查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委托地勘分会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编录造册登记,在极短时间内为环境资源处提供了一分内容详尽的按省区造册、按专业进行项目分类统计的汇总,提供了便于财政部对这些项目有全面了解和进行形式审查初选的材料。
2. 地勘分会根据财政部财建[2001] 177号文件精神和地勘专业技术基本要求,编制了一份内容详尽,便于使用与操作的《评审指南》。这是在短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的基本保证。评审指南对评审原则、标准、方法、注意事项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方法简单,易于操作,对评审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3. 财政部从人才资源专家库中选择出品行端正和作风正派,学识和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这些专家来自于冶金、有色、煤田、核工和北京、山西、河北等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他们都是中矿联地勘分会的会员单位派来的有经验的专家,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邢新田同志亲自担任专家组负责人。13名评审专家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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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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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会长/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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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益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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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副会长/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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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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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副总工/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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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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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处长/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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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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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局长/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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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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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地质处长/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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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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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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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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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优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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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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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总工/优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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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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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工/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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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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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研究所总工/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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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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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工/教授级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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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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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工/教授级高工 |
为便于评审工作的开展,将专家分成3个组,每个组指派一名主审专家。同时制订了一个按省区分组评审的方案,专家既按专业又能够回避的原则方案。由于地勘分会的充分准备使评审工作得以按是时间表进行。
三、评审过程
正式评审工作从200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历时两天,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福成宾馆进行。评审工作完全按照事先制订的评审方案和评审指南进行。专家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初审后的149个项目进行评审,作到了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最后专家建议安排128个项目,建议不安排项目21项。评审专家们在地勘分会会长邢新田同志的带领下,不辞辛苦,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对有分歧的原则问题展开争论,毫不放松,细心掌握记分标准并尽力准确掌握,使评审工作的最终结果符合客观实际,受到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好评。
由于评审的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因此评审进程非常顺利,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财政部交给的评审任务。
四、主要收获
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矿产勘查分会协助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开展的第一次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评审工作,受益匪浅,主要收获如下:
1.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评审办法,并委托地勘分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评审准备工作开始到评审结束,至始至终参与了工作,为使评审工作科学正确,地勘分会全体人员包括专家组专家,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地勘分会挂靠单位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的人员都极其认真负责,不辞辛苦地参与评审工作,充分地体现了地勘分会把为政府决策服务,当成自己应当履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2.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属地化地勘队伍,大多是我们地勘分会的会员单位。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新入会的新疆、江苏、北京共有29个已属地化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为地勘分会会员,还有少量有色、煤田、化工、核工等属地化的地勘单位成为我们地勘分会会员。由于地勘分会参与了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有了科学合理的评审办法,使得较好的项目得以入选。这使我们又一次地维护了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衷心为会员服务,再一次实现为全国地质矿产勘查企业及其经营者服务的宗旨。
3. 地勘分会作为中介组织机构参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的评审工作,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地质矿产勘查事业有很大意义。
首先,项目申报和确立项目不再是行政命令的行为,由国家出资形成的项目在委托中介组织开展评审后,就使项目和项目实施单位受到中介组织的审查和评价,淡化了审批权,从而带有了市场准入的过渡性初级特点。地勘分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基础上建立的,是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产物,虽然这次是国家作为投资者,但地勘分会根据当前地勘市场情况和市场行为来审定项目,“这就是检验行业资格”。再加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行业管理,勘查成果验收与归属等,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费用已成为地质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之一,其项目实施只能纳入商业地质市场勘查行为。
第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已解决了属地化地勘队伍的商业性地质勘查经费补助问题。还有留中央管理的地勘队伍也需要建立中央财政补助中央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没有解决。根据会员单位的反映和要求地勘分会已就此问题积极地向财政部反映情况,要求享受国家的同一政策。经过这次评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专项资金的建立,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已认识到另一块专项资金建立的重要性,增强交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的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国家地质调查评价和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更好地推进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
第三,发挥了地勘分会在商业地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地勘分会“三个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具体工作来实现的。中矿联地勘分会会长邢新田同志在地勘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上的讲话,明确地指出:“受政府委托开展地质矿产勘查的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期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提出咨询建议或代表地质矿产勘查企业参加有关听证会”,这正是地质矿产勘查分会的业务范围。通过评审工作,地勘分会得到了锻炼,为逐渐在商业地质工作行为中发展自己摸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经,可以预见,地勘分会必将在未来的商业地质市场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
评审工作后,由中矿联地勘分会和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向财政部提出了六项工作建议:
1. 今后,各地区的申报材料应当规范化,严格按照财建(2001)177号文件进行申报,并且要有文、图、表等形式到内容的严格规定,便于申报资料数字化,以利于评审工作进行顺利。
2. 要重申项目申报的严肃性,不准“一项多提”,改头换面,对不遵守申报规则的,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或奖励措施。
3. 每次项目申报前应当制订“指导意见书”,根据国家当前的矿产资源政策和勘查地质工作的形势,指导地勘单位申报,防止厚此薄彼。
4. 坚持财政部领导、中介组织承担下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设立专家库,借助各个专业性部门的专家力量为科学决策服务。但专家库必须是功态的,不断地得到补充,特别是中、青年专家和指挥生产第一线的专家。
5. “评审指南”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本次评审发挥较大作用。“评审指南”要继续完善化,使之成为指导专家评审和操作性更强的工具。
6. “评审”仅是项目管理的开始,更多的大量工作是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因此,制定实施管理办法是当务之急。建议此项工作财政部委托地勘分会来完成。
上述六项建议的提出受到财政部的好评,认为“地勘分会”确实发挥了自己在行业管理上的优势,为地质矿产勘查的国家市场项目管理提出了管理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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